樂視網案一審結果出爐:判賠償20.4億 賈躍亭負連帶賠償責任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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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22日),樂視網財務造假案一審結果出爐,據北京金融法院判決,被告樂視網資訊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投資者支付投資差額損失 、佣金、印花稅等賠償款共計近20.40億元(人民幣.下同)。被告賈躍亭就原告投資者的損失與被告樂視網負連帶賠償責任。

在中介機構方面,被告平安證券就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10%的範圍內與被告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被告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和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共同就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1.5%的範圍內與被告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共同就相應日期之後曾買入過樂視網股票的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1%的範圍內與被告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被告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就相應日期之後曾買入過樂視網股票的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0.5%的範圍內與被告樂視網負連帶賠償責任。

賈躍亭就原告投資者的損失與被告樂視網負連帶賠償責任。(資料圖片)

去年1月17日,山西證券公告,控股子公司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上海君盈資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2000名原告對樂視網等21名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樂視網賠償因其虛假陳述行為造成的投資損失共計45.71億元,要求其他20名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作為樂視網投資者,原告認為樂視網存在幾個方面的違法情況,其虛假陳述行為致其權益受損,要求樂視網承擔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責任;賈躍亭等14名自然人作為虛假陳述過錯責任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中德證券等3家證券公司及3家會計師事務所因未勤勉盡責、未能發現樂視網財務造假,負連帶賠償責任。

2010年8月12日,樂視網登陸創業板,2015年其市值一度超過1700億元,為當時創業板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可在2016年末,樂視網陷入債務危機,賈躍亭翌年7月出走美國,至今未歸。

2019年4月,因樂視網及賈躍亭涉嫌資訊揭露違法違規等行為,證監會宣布對樂視網及賈躍亭立案調查。2020年7月21日,樂視網被摘牌,終止上市交易。2021年4月,樂視網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 證監會指,樂視網因2007年至2016年十年財務造假,其報送、披露的IPO相關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未依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披露為樂視控股等本公司提供擔保事項,未如實披露賈某芳、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況,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等違法事實,證監會對樂視網、賈躍亭等15名責任主體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樂視網罰款2.4億餘元,對賈躍亭罰款2.41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