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視網財務造假罰2.4億 創始人賈躍亭終身禁入證券市場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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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視網周一(12日)發公告表示,因公司2007至2016年連續10年財務造假,以及欺詐發行行為,被北京證監局罰款2.4億元(人民幣.下同),創辦人賈躍亭亦被罰款2.41億元。
至周二(13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市場禁入決定書,就樂視網有關行為,對賈躍亭、時任樂視網財務總監楊麗傑,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中國證監會指,對樂視網信息披露違法、欺詐發行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決定對時任樂視網董事長賈躍亭、時任樂視網財務總監楊麗傑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樂視網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劉弘,時任樂視網監事、監事會主席吳孟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樂視網副總經理賈躍民採取8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樂視網財務造假被罰款2.4億。﹙視覺中國﹚

經查明,樂視網、賈躍亭等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是樂視網於2007年至2016年財務造假,其報送、披露的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IPO)相關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二是樂視網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三是樂視網未披露為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四是樂視網未如實披露賈某芳、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況。五是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

證監會指出,自宣布決定之日起,上述人士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