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恢復省分行制 冀加強維護地方金融穩定
中國人民銀行18日在內地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支機構舉行掛牌儀式,恢復省級分行制度,省內原先的城市中心支行更名為市分行。這意味著運行20餘年的人行大區分行成為歷史,省分行制度再度回歸。內媒稱,這是中國金融監管機構改革迎來的最新進展,有加強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與地方政府協調配合,共同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的政策意圖。
內媒證券時報報道,大區行制度的制度起於1997年,當時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決議,撤銷原有的省分行,改為九個大區行。但在2017年起左右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九大區行職能定位和去留問題就一直被各方所關注。
1997年的改革參照了美聯儲的大區行模式,目的是為了增強在地方層面執行貨幣政策的獨立性,減少地方政府對人行地方分支機構在制訂貨幣信貸政策以及銀行監管方面的干預。但在運行一段時間後發現,大區行需分管幾個省份,卻因跨省管理範圍太大,難兼容不同地方的經濟差異,進而導致貨幣信貸政策無法精準有效地支持不同地區的差異化情況。
人民銀行原只有9個大區分行,分別是上海分行、天津分行、瀋陽分行、南京分行、濟南分行、武漢分行、廣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有兩個,分別位於北京和重慶。
回歸省分行制度後,將撤銷大區分行及分行營業管理部、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和省會城市中心支行,並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省級分行,在深圳、大連、寧波、青島、廈門設立計畫單列市分行;北京分行保留人行營業管理部牌子,上海分行與人行上海總部合署辦公。
報道指出,此次恢復省分行從業務劃分角度看並不存在太多變動,改革的重點和難點主要還在人事安排。例如,大區分行所在地會設立分行營業管理部,隨著恢復省分行後,營業管理部的職能和人事如何與省分行有效銜接還待確定。
報道另指出,省分行掛牌只是本輪人行機構改革的其中一部分內容,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此輪改革還涉及總行層面一些監管職能的剝離,在地方層面不再保留縣市支行,以及金融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納入公務員統一規範管理,執行國家公務員工資待遇標準等職能、組織架構、人事的方方面面。相關定機構、定職能、定編制的「三定」方案預計將在年底前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