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今年修訂實施《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將加強器官移植收費管理
據《北京日報》報道,近日,《國務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發布,提出今年將修訂實施《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新修訂條例將加強器官移植收費管理。
國家衛健委介紹,該條例修訂草案已通過司法部審核,提交國務院審議通過後,將於近期頒布實施。新修訂條例擬更名為《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條例》,進一步凸顯器官捐獻的重要性,強化對器官捐獻的褒揚和引導,堅持自願、無償原則。
國家衛健委強調,新修訂條例將加強活體器官移植管理和器官移植收費管理,加強醫療機構人體器官移植執業資格認定審批管理,建立人體器官移植病例登記報告製度,對移植醫院進行定期評估。
據了解,2021年河南省衛健委、財政廳、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六部門近曾聯合印發通知,正式制訂「河南省捐獻器官獲取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文件列明主要人體器官捐贈的收費,例如患者要得到一個成年人的肝臟,指導價格就是26萬元(人民幣.下同)。
當時通知就強調器官捐獻是自願、無償,上述費用並非器官的「價格」,器官本身是無價,但在器官評估、功能維護、獲取檢測、保存運輸等過程中會產生相應的成本和費用。通知表示,文件的出台將為進一步規範收費行為,保障捐獻者和受捐者權益發揮應有的作用。
該通知指出,收費標準是按照堅持公益性、以非營利為原則,以成本補償為基礎,統籌考慮捐獻器官獲取過程中的資源消耗、技術勞務價值和群眾可接受程度,對捐獻器官獲取成本進行測算。
通知又稱,正式制訂收費標準,是為進一步規範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管理,持續提升人體器官移植服務可及性,促進全省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事業既充滿活力又規範有序的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據了解,今年內地新修訂條例將加大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違規開展器官移植工作的行政處罰力度,加大對無資質擅自開展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打擊力度。以法律形式明確,器官移植中出現的跨區域獲取器官、不使用分配系統分配器官、偽造捐獻移植數據、未執行分配結果等嚴重擾亂捐獻工作秩序的違規情形,應進行處罰打擊。
國家衛健委表示,2007年中國首次實施《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對器官捐獻與移植各方的法律責任進行明確規定。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和2021年《民法典》的施行,進一步對器官捐獻知情同意進行界定,並嚴令禁止器官買賣。隨後,中國陸續出台關於器官移植管理相關檔案,對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各環節的管理進行明確和細化。
國家衛健委指出,中國已逐步建立符合國情和文化特點的人體器官捐獻、人體器官獲取與分配、人體器官移植臨床服務、人體器官移植後科學登記、人體器官移植服務監管五大工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