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涉強姦等罪判監13年 官媒批:迷失自我,喪失道德底線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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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5日),加拿大籍藝人吳亦凡涉強姦、聚眾淫亂案一審公開宣判,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
官媒中國新聞網發表評論稱「別在流量中喪失做人底線」,又稱吳亦凡「在粉絲的控評、資本的吹捧下迷失自我,喪失道德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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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網的評論文章稱對吳亦凡的判決,彰顯了司法的公平正義。星途過於順遂的他,在粉絲的控評、資本的吹捧下迷失自我,喪失道德底線,自認有資源、有流量、有人脈,以至於接連觸犯法律。

文章稱,可以看到,從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那天起,吳亦凡所謂的名利就化為泡影,強姦、聚眾淫亂……這些罪名疊加到一起,可以說是劣跡斑斑,聲名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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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又稱,從「頂流」到階下囚,吳亦凡引發了大眾對文娛行業的深思。明明遵紀守法是做人的最低底線,卻不知道從甚麼時候開始,竟然成為對「流量」們的高標準高要求。

文章最後稱,學藝先學德,做戲先做人。在高收入、無數的掌聲與鮮花背後,「流量」們更應以身作則,只有發自內心敬畏法律,敬畏工作,敬畏觀眾,演藝事業才能一帆風順。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必將換來慘痛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