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將建與港澳趨同個人所得稅稅賦環境 利港澳居民就業創業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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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國務院印發《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下稱《南沙方案》)引發關注。周二(28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廣東省推進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新聞發布會,省財政廳行業黨委專職副書記胡建斌會上表示,《南沙方案》提出的財稅支持政策含金量非常高,並透露將建造與港澳趨同的個人所得稅稅賦環境。

胡建斌會上介紹,對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徵其個人所得稅稅賦超過港澳稅賦的部分,標誌著南沙將建造與港澳趨同的個人所得稅稅賦環境,為港澳居民到南沙就業創業、生活居住提供更多的便利條件,這也有利於進一步推動國際化高端人才在南沙集聚和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廣東省又將指導南沙區盡快制定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細則,細化明確港澳居民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具體操作規程,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居民申報辦理。

另一方面,當局還會力爭盡快出台企業所得稅優惠產業目錄。圍繞建設科技創新產業合作基地等重點任務,抓緊協同廣州市、南沙區研究提出享受企業所得稅15%優惠稅率的產業目錄,報省政府審定後,呈報財政部會相關部委審批。同時與廣州市、南沙區一起,做好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地實施準備工作。

此外,還要全力落實對南沙的財政資金和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額度傾斜支持。在落實好中央財政安排南沙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基礎上,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要求,組織廣州市、南沙區圍繞總體方案提出的任務目標,抓緊謀劃儲備項目,把對南沙的財政資金和債券額度支持落實落具體,全力推動南沙加快建設成為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