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遭作家陳嵐指獲善款逾千萬 江母求警方介入證資金去向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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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留學的中國女學生江歌2016年在租屋門前被室友劉暖曦(原名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江歌的母親江秋蓮起訴劉女侵犯江歌生命權糾紛案今年2月迎來二審開庭。
而日前,江秋蓮在社交平台公開投訴實名認證用戶「作家陳嵐」對其長期進行造謠、誹謗、侮辱,並引導網民對其進行網絡圍攻和網絡暴力的行為。
事件持續發酵,江秋蓮近日表示,陳嵐持續不斷指控她,甚至說她收取了千萬(人民幣.下同)的微博打賞、善款等。她強調,起訴劉鑫的錢還是借的,並拍片哭求警方介入調查自己的資金去向。

就陳嵐所言的獲得巨額善款,江秋蓮上周六(12日)澄清是扭曲事實和誹謗,她僅在2017年3月發起過一次輕鬆籌,此後再未向公眾募捐過,而善款均用於往返中日打官司。至於向自己借款90餘萬元的陳群,其實是一名擁有心理諮詢師資格證、陪她度過煎熬時光的熱心網民,故2018年起陳群陸續借走她僅剩的90多萬時,她沒有收取利息,甚至沒有打借條。直到2019年8月,無錢可用的她才找陳群要錢,順便打了一張借條,並以銀行利息計息,並不存在放高利貸一事。此外,她向法院起訴陳群,是為了保全她的房子,結果陳群欠債太多,保全的房子拍賣後也未分到錢。

江秋蓮要求警方介入證資金去向。(影片截圖)

江秋蓮強調自己多年來四處奔波為女兒討公道,沒有經濟收入下,一年半多的時間都靠親友資助度日,她起訴劉鑫,包括10萬元律師費皆是向親友借的錢。直到去年5月,她在前媒體人曾鵬宇的幫助下開起網店才有些收入,反問如果自己有那麼多錢,是否還需要這麼辛苦地開店。對於陳嵐說她有房有車,江解釋,所謂的房子是回遷房,而車只值1萬元,是打官司用的。

江秋蓮表示,希望陳嵐一方能報警,讓警方介入調查,她則可以將所有收取的捐款、打賞等明細流水全部提供予警方。此外,她已經將所有的證據全部存證,正與律師準備對陳嵐提起訴訟。

江秋蓮起訴劉鑫侵犯江歌生命權糾紛案今年2月迎來二審開庭:

陳嵐一方則表示,一般熱門事件的募捐24小時內就能募集到百萬以上善款,就其觀察,江秋蓮起碼收到了過千萬的善款。按照《慈善法》,江有義務將募集到的善款明細公開,而據其提供的表格,打賞和捐款已達逾83萬元。這些數據是她收集到網上已有的捐贈人數據,「我們統計的樣本太少,但都到百萬」。陳嵐又認為,根據不完整的判決文書信息,她認為江借給陳群的是高於普通利息的高息貸,「普通人可能91萬的存款都沒有」。

陳嵐還指控江秋蓮人肉劉鑫及其律師等人,非法獲取公民信息,以及網暴他人;又否認江秋蓮稱其移花接木聊天記錄誤導網友,對於2017年其發布的公號文中,江秋蓮與劉鑫的聊天記截圖有出入,她表示截圖均從江、劉兩人微博公開發布獲取,時間對不上可能是編輯未校對準確。她最後表示,自己與江將在法庭上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