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司法人員職務犯罪升逾七成 最高檢:體現政法隊伍整頓成效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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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數量上升,引起關注。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廳廳長史衛忠14日(周一)表示,在2021年1至11月,檢察機關直接立案偵查的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數量比2020年、2019年同期分別提高74.7%和90.1%。

史衛忠表示,辦案數量的大幅增加充分體現出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積極成效,檢察機關依法履行訴訟監督職能,嚴肅查處辦理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的力度和決心。

史衛忠又指,檢察機關落實「受賄行賄一起查」,辦理的行賄案件數量明顯上升。2021年1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行賄、對單位行賄、單位行賄、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案件共計2717人,同比2020年上升了18.3%。

此外,全國檢察機關辦案數量進一步上升。史衛忠指,2021年1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起訴職務犯罪嫌疑人2.13萬人,同比上升15.1%,已提起公訴1.68萬人,同比上升11.5%,其中對26名中管幹部提起公訴。

最高檢第三檢察廳也可稱職務犯罪檢察廳,主要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最高檢辦理的國家監察委員會移送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