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及隱瞞境外存款等4罪 國開行原副行長何興祥被捕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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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檢周日(13日)通報,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何興祥涉嫌受賄、違規出具金融票證、違法發放貸款、隱瞞境外存款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通報指,日前,經最高檢交辦,北京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隱瞞境外存款罪對何興祥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中紀監委2021年9月9日曾通報,何興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及監察調查。今年1月26日,中紀監委再發消息指,對於何興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中紀監委經中共中央批准,就此立案審查調查,何興祥被開除黨籍及公職。
資料顯示,何興祥於1963年出生,1982年8月工作,長期在中國銀行任職,歷任上虞支行黨組書記兼行長、嘉興市分行黨委書記兼行長、吉林省分行黨委委員兼副行長、海南省分行黨委書記兼行長、山東省分行黨委書記兼行長等職務,2014年起擔任農發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及後調任國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