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案倡推進「尊嚴死」立法 衛健委:爭議多,存在困難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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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步入高齡化社會,不少人關注長者的臨終安排和權益,有人大代表提案建議加快推進「尊嚴死」立法進程。
國家衛健委近日回覆稱,對於尊嚴死立法,相關法律、醫學、社會倫理學界仍存在一些爭議,社會認識還不統一,目前還存在較多困難。國家衛健委將繼續廣泛聽取有關專家及社會各界意見,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深入研究相關工作。

據《北京日報》12日報道,國家衛健委又表示,人大代表在建議中提及的實施「尊嚴死」,一定程度上與安寧療護的理念相近,即在疾病終末期患者彌留之際不再採取過分的延命治療,採用安寧療護給病人以臨終關懷,讓他們自然而有尊嚴地離開世界,從而最大限度地免除患者臨終難以忍受的痛苦,也減輕患者家庭和社會的經濟負擔。其中一些內容可以通過推進安寧療護工作得以實現。

國家衛健委又指,人大代表提出的關於立法明確尊嚴死的目的、明確「無效醫療」概念、嚴格限制適用對象、嚴格限制審批和許可程序、嚴格限制實施者等相關具體內容,對於推動安寧療護相關工作具有很好的參考價值,國家衛健委將在相關工作中研究借鑒。

湖南省委、省政府重點新聞網站「紅網」則有評論文章表示,在「尊嚴死」立法方面,建議先「定活兩便」。「定」者,就是遲早有那麼一天,法律允許人們在一定條件下「尊嚴死」,這是基於尊重現實的「實事求是」。

「活」者,就像銀行存款那樣定活兩便。所謂「兩便」,也即法律允許一部分人「治療到終點」,允許「燈油耗盡」;與此同時,法律也允許一部分人自願選擇「尊嚴死」,尊重他們的選擇。

評論文章指,在「自願選擇」方面,首先要立遺囑,遺囑一定要具有法律效力;再者,在生命後期執行「尊嚴死」,要有其生前所指定的相關親友在場共同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