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埋屍案|檢方:起訴24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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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在2019年6月被披露後引發關注,近日再有新消息。湖南懷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徐百堅於12月31日表示,檢察機關立案查處失職瀆職的5名司法工作人員,依法起訴的24名涉案人員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

2001年,新晃縣下崗職工杜少平採取不正當手段,違規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場土建工程,並聘請羅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過程中,杜少平對代表校方監督工程質量和安全的鄧世平產生不滿,於2003年1月夥同羅光忠將鄧世平殺害,將屍體掩埋於新晃一中操場一土坑內。

案發後,時任新晃一中校長黃炳松(杜少平舅舅)為掩蓋杜少平的殺人犯罪事實,多方請託、拉攏相關公職人員,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楊軍(杜少平同學)等人接受請託,阻撓案件調查,導致該案長期未能偵破。

2019年11月,湖南省掃黑辦和懷化市委通報,該案19名涉案公職人員被依紀依法嚴肅處理。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法院對「操場埋屍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進行一審宣判。楊軍、黃炳松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鄧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劉洪波、陳守鈿、曹日銓、陳領、楊榮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別判處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楊學文、蔣愛國以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此外,在2020年1月20日,湖南省懷化市中級法院對杜少平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