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網民訴癌症10年未復發卻體檢被否 院方詳解何以從嚴處理

撰文:陳進安
出版:更新:

遼寧瀋陽一名有乳腺癌手術病史的網民近日反映,指其近10年未復發、轉移,已完全康復,可參加大學參公招錄體檢卻被醫院直接給予不合格結論,批評對方工作作風武斷。涉事遼寧省金秋醫院事後回應稱,惡性腫瘤即使已「治愈」,也不能排除復發的可能。

上月10日,網民胡某某在人民網向遼寧省委書記留言,稱早前其到遼寧省金秋醫院參加大學事業編招錄體檢並如實反映2012年乳腺癌手術病史,卻被體檢中心直接下了不合格結論。該網民強調醫學上腫瘤的治愈期為5年,而其近10年未復發未轉移,已經完全康復,既不構成「惡性腫瘤現症患者」,也可提供相關材料證明治愈,然而遼寧省金秋醫院工作作風武斷,工作方式簡單粗暴,沒有本著科學公正的態度認真甄別具體情況,給其身心造成重創。

對此,遼寧省金秋醫院周二(21日)回覆稱,經了解,胡某某今年8月19日在該院參加某大學參公招錄體檢,健康管理中心給予「不合格」結論,依據有三點。第一,胡某某本人在病史欄內自行填寫有「右乳腺癌手術史(2012年8月)」,外科檢查可見右乳術痕;第二,胡某某本人提供的病理報告顯示右乳浸潤性導管癌,局部有一處淋巴結轉移(T2N1M0)。

第三,一般而言,雖然一些惡性腫瘤(特別是早期患者)經手術等方法治療後可多年不再復發或轉移,達到臨床治愈,惟因就多久內無復發或轉移才算徹底治愈尚缺乏統一標準,需根據癌瘤的生物學特性而定,許多惡性腫瘤「治愈」多年後仍復發。而且,公務員錄用體檢的對象均為青年人,惡性腫瘤即使已「治愈」,在今後漫長的職業生涯中也不能排除復發的可能,而一旦復發則均屬晚期病例,故對有惡性腫瘤病史者原則上應從嚴掌握,一般作不合格結論。

不過,極少數惡性腫瘤,如甲狀腺乳頭狀癌、早期宮頸癌,其生物學特性較好,惡性程度低,絕大多數患者術後可長期存活,故對這類腫瘤可以個案研究處理,只要經治療目前情況確實良好,能提供原治療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在確保相關資料可靠真實的基礎上,可按合格對待。院方又指,如考生對結論有異議,可以申請覆議權,走正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