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方案一覽|主打發展現代服務業 港澳人士可擔任法定機構職務
9月6日,中共中央公布《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支持進一步擴展前海合作區發展空間,包括將前海合作區擴展至原來的8倍,達至120.56平方公里,而前海合作區既有相關支持政策,也將按程序覆蓋到新擴大區域。
到底前海未來有何變化?哪些規劃值得重點關注呢?
前海合作區總面積擴展8倍
《方案》提出,進一步擴展前海合作區發展空間,前海合作區總面積由14.92平方公里擴展至120.56平方公里,涉及深圳寶安、南山多個片區。
具體而言,擴區後的120.56平方公里除了原有的前海合作區,還包括南側毗鄰的蛇口及大小南山片區22.89平方公里,北側毗鄰的寶安中心區及大鏟灣片區23.32平方公里,機場及周邊片區30.07平方公里,會展新城及海洋新城片區29.36平方公里。
事實上,早在2019年1月,「推動前海合作區擴區」就被寫入當年的深圳市政府工作報告。當年發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要適時修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研究進一步擴展前海發展空間,並在新增範圍內實施前海有關支持政策。
管理體制有待探索
前海合作區擴區並非設立單獨的行政區,而是涉及寶安、南山多個片區,需要構建科學合理,有利於發展的管理體制。
《方案》提出,要推進以法定機構承載部分政府區域治理職能的體制機制創新,優化法定機構法人治理結構、職能設置和管理模式;積極穩妥制定相關製度規範,研究在前海合作區工作、居留的港澳和外籍人士參與前海區域治理途徑,探索允許符合條件的港澳和外籍人士擔任前海合作區內法定機構職務;推進行業協會自律自治,搭建粵港澳職業共同體交流發展平台。
《方案》要求,廣東省和深圳市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管理體制機制,強化對前海合作區新擴大區域的協調管理,統一規劃、統一監管,積極探索行政區和經濟區適度分離下的管理體制問題。簡單而言,未來需要理順前海合作區與相關行政區的權責關係,擴區後前海合作區的管理體制問題有待地方探索。
去年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以立法形式,就前海合作區擴區後的管理作出規定。根據條例,前海管理局在市政府領導下,依照條例履行前海合作區開發建設、運營管理、產業發展、法治建設、社會建設促進等相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可以實行企業化管理但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經國務院批准的前海合作區擴展區域的事權劃分由市政府另行規定。
擴區後的前海合作區集合海港、空港、綜合保稅區、國際會展中心,創新資源要素和龍頭企業聚集,加上前海既有的政策有望覆蓋到新擴片區,前海合作區的產業類型和城市功能配套更加豐富。除了利好深圳的發展,更會帶動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將為尋求更廣闊發展空間的港資、港企、港人提供更多發展選擇和機會。
一平台一樞紐
《方案》提到,前海合作區將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全面深化改革創新試驗平台,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目標在2025年,建立健全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前海合作區初步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營商環境;2035年,前海合作區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營商環境達到世界一流水平,並建立健全與港澳產業協同聯動、市場互聯互通、創新驅動支撐的發展模式。
在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創新試驗平台方面,《方案》提到要推進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加快科技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創新合作區治理模式等4點,包括建立健全聯通港澳、接軌國際的現代服務業發展體制機制;推動現代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聚焦人工智能、健康醫療、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物聯網、能源新材料等港澳優勢領域,創新科技合作管理體制,促進港澳和內地創新鏈對接聯通;探索允許符合條件的港澳和外籍人士擔任前海合作區內法定機構職務等等。
在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方面,將涉及深化與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提升法律事務對外開放水平、高水平參與國際合作,包括在CEPA框架內,支持前海合作區對港澳擴大服務領域開放;探索完善前海合作區內適用香港法律和選用香港作仲裁地解決民商事案件的機制;加強與國際港口和自由貿易園區合作,建設跨境貿易大數據平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