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滴滴阿里美團騰訊被罰 央媒:以為大而不倒?不存在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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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三(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對互聯網領域22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涉及騰訊、阿里巴巴、美團、滴滴等多間企業。涉案企業分別被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

對此,國務院主辦的中央直屬黨報《經濟日報》周六(10日)發表評論文章稱,這次處罰打破很多人對於壟斷行為的種種僥倖心理。文章強調,跟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比起來,再大的企業也必然受到法律約束,「以為大而不倒嗎?不存在。」

美團今次也在市場監管總局處罰名單中。(中新社)

在市場監管總局開的罰單中,涉及滴滴旗下全資子公司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8宗,涉及阿里巴巴6宗,騰訊5宗,蘇寧2宗,美團1宗。案件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21條,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具體來看,此次被罰的22起案件中,有10宗屬於股權收購,並發生控制權轉移,如騰訊收購小紅書股權案、騰訊收購搜狗股權案等。另有12宗屬於設立合營企業案件,如滴滴旗下小桔新能源與海南交控、南網電動、海南電網設立合營企業案,以及滴滴旗下北京車勝與時空電動車設立合營企業案等。

《經濟日報》的評論文章指出,此次被處罰的企業共計30多間,除了行業巨頭,還有普通企業甚至國有企業,只要被認定為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一個也無法逃脫。「幻想法不責眾嗎?這樣的想法顯然是幼稚可笑的。」

文章還稱,跟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比起來,再大的企業也必然受到法律約束,這一信號越來越清晰。「以為大而不倒嗎?不存在。」只要膽敢破壞市場秩序,大小企業均要付出代價。

阿里巴巴集團因違反《反壟斷​法》,今年4月已被罰款182億元人民幣。(中新社)

涉案企業中也有不少傳統企業,如廣州恒大足球,同時還有國外製造企業三菱重工。文章剖析稱,這說明傳統領域企業並非不受約束。此外,部分案件時間久遠的發生於2011年,是10年前的舊事。文章認為,這也並非違背「法不溯及既往」,而是嚴格執法的表現。反壟斷法自2008年8月正式實施,因此只要法律生效後實施的違法行為,都應受到法律管轄。

文章最後重申,中國強調反壟斷法面前一視同仁,絕非一句空話。最終目標是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對新興產業包容審慎的監管態度並未轉向。但市場主體務必銘記於心,壟斷再無僥倖空間,「出來混,早晚都要還的。」

22宗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市場監管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