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鴻溝|上海為尊重老人習慣通過「養老立法」 提供多方面便利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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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周三(30日)表決通過了《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條例》涉及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管理等方面,明確了要為老年人交通出行、就醫、辦事等提供便利。《條例》合共十五章一百一十條,將於2021年3月20日起施行。
據新華社報道,針對不少老年人仍然習慣傳統的服務方式。《條例》提出,上海各級行政管理部門、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和企業,在為老年人提供公共信息服務時,應滿足無障礙信息傳播與交流的需求,推廣應用符合老年人需求特點的智能信息服務;為老年人提供公共服務時,應當充分尊重老年人的習慣,保留並完善傳統服務方式。
《條例》亦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市更新的重要內容,規定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築面積應當不低於常住人口每千人四十平方米,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及時優化調整。《條例》指,區人民政府按照本市有關規定,保障達到一定照護等級的老年人依申請輪候入住提供基本養老服務的養老機構。市發展改革、民政、財政等部門以及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資源統籌配置,完善相關製度,促進基本養老服務均衡發展、公平享受 。
另外,針對越來越多上海老人選擇赴周邊城市養老。《條例》就要求,推進長三角區域養老服務合作與發展,建立健全政府間合作機制,落實異地就醫結算,推動上海老年人異地享受上海長期護理保險、養老服務補貼等待遇。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