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不如】陝西女剛與未婚夫訂婚 竟遭親生父數度強姦猥褻
撰文:朱加樟
出版:更新:
陝西榆林市一名女子早前與未婚夫訂婚,其後卻遭到46歲的親生父親多次猥褻及強姦。當地法院判決被告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及強姦罪,數罪並罰,判7年有期徒刑。
內媒報道指,吳堡縣法院6日(上周五)公布該案一審結果,並透露案情。案情顯示,今年4月6日,被告吳姓男子對剛剛從未婚夫住處回來的親生女兒進行了猥褻。此外,在4月6日及8日,吳男又強姦了女兒。
5月4日早晨,吳男甚至曾想當著女兒未婚夫的面,對女兒進行強姦,隨後女事主對未婚夫說出了曾經遭父親強姦的事情,並報警。據當地醫院診斷的門診病歷和手腕傷害照片證明,女事主遭受性侵後曾欲割腕自殺。
法院認為,吳男以教育女兒為藉口,強制猥褻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同時,吳男用暴力、威脅之手段,強行姦淫女兒,其行為構成強姦罪,依法實行數罪並罰。吳男為滿足個人淫欲,違背倫理道德,兩次強姦親生女兒,犯罪動機卑劣,社會影響極壞,依法應從重處罰。鑑於吳男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可酌情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判決,吳男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7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