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籍男在赴台航班「指侵」鄰座女生 遭台法院判囚4年 上訴失敗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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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菲律賓籍男子肯尼斯(Kenneth Bolivar Distura)去年在西雅圖搭乘長榮航空班機赴台,他在飛機上起了色心,撫摸鄰座的美籍女子胸部,又撕裂對方的內褲並用手指侵犯她的下體。
早前桃園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肯尼斯4年徒刑,刑後驅逐出境。及至本周四(3日),高等法院再駁回上訴,肯尼斯得悉後稱「這不公平」。

菲籍男在赴台的長榮航空班機上「指侵」鄰座女生,被台灣法院判囚4年。(資料圖片/Getty Images)

據台媒報道,事發在去年8月12日凌晨,肯尼斯搭乘長榮航空BR03班機由西雅圖飛往桃園,他見鄰座的女子單獨搭機,不顧對方拒絕,強行伸手摸她身軀、搓揉胸部,還撕破女子的內褲用手指性侵。21歲受害女子表示,肯尼斯坐在她左邊靠走道的位置,她座位則在中間,起飛後她本來已經入睡,卻驚覺遭觸摸左臂、左腿,她一開始還以為對方是「不小心的」,撥開後對方卻竟變本加厲。

受害女子說,機上關燈的7小時期間,她不斷遭騷擾,肯尼斯用雙手撐開她內褲,再用單手觸碰陰部並插入。她說,因為太過害怕,沒有想到可以直接站起來離開,直到燈亮了,有人去上廁所,她才趁機向空服員求救。航警局獲報,在飛機降落後將肯尼斯逮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肯尼斯否認強制性交,他指女方沒有任何拒絕的動作,也沒有馬上反應求助。肯尼斯說,女方沒有把腳合起來或是大喊,因此才能把手指放進去。但空服員證稱,當時發現女子站在中間廚房的位置,上前關心後她就開始哭,顫抖著說「everywhere」,描述被摸透。

報道稱,受害女子當時是要來台灣轉機到日本賺錢,因機票費用超過5萬元新台幣(約合港幣1.3萬元),事後沒再來台作證。但由於肯尼斯在台灣的長榮航空班機上犯罪,且航班後來降落在桃園國際機場,因此台灣有管轄權。

桃園地方法院認為,肯尼斯為了私慾而不尊重女性性自主權,讓對方身心嚴重受創,考慮他大學畢業的智識程度、「家境貧寒」,判他4年徒刑,並認為不應居留在台灣境內。

高院開庭時,肯尼斯承認「做錯了」,但仍認為沒有違反女方意願,還覺得女方「也很享受」。高院認為,肯尼斯無視他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沒有真摯的悔意,而原審量刑沒有濫用權限的情形,因此駁回上訴。肯尼斯得知刑期和一審一模一樣後表情失落,在還押看守所時表示「這不公平」。

(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