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AI商標「HiAI」被「搶註」後提告 一審被判敗訴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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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遲了46天申請商標,華為陷入一場持續數年的商標爭奪戰。據內媒報道,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近日公布的一份判決顯示,因為其核心晶片上的移動計算架構HiAI被合作方搶註,華為在申請商標無效並沒有達到預期結果後,向法院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但一審被判敗訴。

HiAI是華為面向智能終端的AI能力開放平台,作為曾在麒麟970晶片上創新設計的移動計算架構,該系統目前已升級到HiAI 3.0。但中國商標網信息顯示,HiAI作為第9類商品商標,目前仍處於亮風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手中。

據悉,華為HiAI有超過4000家合作夥伴加入,日活用戶接近1億。2017年11月10日,華為通過代理機構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申請註冊HiAI商標用於第9大類商品和服務。但2018年7月10日,華為的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

亮風台公司獲得的HiAI商標。(網絡圖片)

原來,亮風台比華為申請商標早46天,2017年9月25日,亮風台提交了HiAI第9類商標註冊申請。2018年9月14日,亮風台的申請獲得註冊公告,成功擁有HiAI第9類商標權。

實際上,華為和亮風台公司是重要的合作夥伴。華為後來提交法庭的證據顯示,早在2017年5月31日,亮風台就來華為溝通交流,並舉行了會議,隨後,雙方多次往來郵件聯繫。在發現HiAI商標被亮風台「搶註」之後,華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對亮風台註冊的HiAI商標宣告無效。

國家知識產權局於今年4月1日作出裁定:不支持華為關於亮風台「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力的商標」的主張。但認為,亮風台基於除代理或代表關係外的其他關係,在應知或明知他人商標而將HiAI商標在智能眼鏡(數據處理)等7類商品上進行註冊,已構成2014年商標法第十五條第二款所指之情形。因而裁定訴爭商標在上述商品上予以無效宣告,在其餘商品上予以維持。

華為和亮風台搶奪HiAI商標。(網絡圖片)

華為不接受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裁定,其在今年6月4日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北京知產法院認為,在亮風台申請HiAI商標之前,華為確實在移動計算架構商品上進行了在先使用,但不足以證明訴爭商標申請註冊日之前,華為在3D眼鏡、頭戴式虛擬現實裝置、便攜式多媒體播放器這三類商品中也使用了,所以判決維持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裁定。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