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為母涉案逾3.5億被捕喊冤 中紀委:境外不是資產轉移天堂
9月22日,內地歌手曲婉婷在社交平台微博發文,為貪腐3.5億元人民幣(約合4億港元)入獄的母親張明傑喊冤,稱「6周年,無果,繼續努力保持一顆相信正義的心,相信人間定有道、有法、有青天」。
該文瞬間登上微博熱搜,但引網民罵聲一片。對此,中紀委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今日(27日)刊文稱,境外不是資產轉移天堂。
據悉,2014年,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因涉嫌貪污、受賄以及濫用職權遭到免職,隨後展開了長達數年的調查取證;直到2016年案件正式開庭受理,當事人張明傑對於3.5億餘元人民幣的涉案金額供認不諱,並因此在中國境內引發軒然大波。
據悉,張明傑涉案的相關款項中有原定用於下崗員工的安置費,但張明傑並未發放,導致下崗員工中有人因患病無錢治病,最終自殺。而這正是整個案件性質最惡劣的地方。
但事後6年間,以《我的歌聲裡》走紅的歌手曲婉婷每年都要在社交媒體上為母「喊冤」。對於曲婉婷的舉動,有網民諷刺其僅在網上每年例行當孝女,「6周年是不要臉紀念日」,更有人指出,正義的確終將會到來,但曲婉婷不配說這句話,她的母親手裏沾滿了下崗工人的血淚。曲婉婷更被指拿着母親貪污的錢在加拿大揮霍。
9月27日,《中國紀檢監察報》發文指,曲婉婷母親張明傑曾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14年9月因涉嫌貪污、受賄與濫用職權罪被羈押,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文章稱,「輿論關注此事,正是因為人們痛恨腐敗分子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攫取大量不義之財,滿足親屬子女奢靡生活。現實中一些案例也正是如此,有的甚至是配偶子女移居海外,財產轉移到境外,隨時準備『跳船』,這樣的領導幹部與黨和人民離心離德,與共產黨人的初心使命背道而馳,必須受到黨紀國法嚴懲,為其違紀違法行為付出應有代價。」
同時,文章強調,隱瞞境外存款罪給中國國家公職人員劃出了明確的紅線:境外不是法外,即使處心積慮將贓款轉移到境外,到頭來也只是給自己增加了一項罪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黃京平表示:「以往沒抓到外逃貪官,其違法所得難以及時追繳,而現在即便其將贓款贓物轉移到國外,也將難以躲避。」
據統計,2014年至2020年6月,中國共從12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7,831人,追回贓款196.54億元人民幣;其中,中國國家監委成立以來,共追回外逃人員3,848人,追回贓款99.11億元人民幣,追回人數、追贓金額按年均大幅增長。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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