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猥褻9歲女童 新城控股前董事長王振華遭判囚5年
內地房地產上市公司新城控股前董事長王振華,去年7月涉嫌在上海一間酒店猥褻一名9歲女童,當地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其批准逮捕,同案有關的另一名女子周燕芬也被逮捕。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今天(6月17日)對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作出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據法庭通告,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普陀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吿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案。
庭審分兩天進行,整個庭審過程歷時16小時,法院根據兩名被吿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經合議庭評議,於6月17日當庭對被吿人王振華、周燕芬作出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吿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被吿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王振華案件事發於去年6月29日,案發現場是上海普陀區大渡河路的一間五星級酒店。受害9歲女童事後向在江蘇的母親打電話哭訴,母親隨即在上海報警。
2019年7月2日,時年57歲的王振華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王振華批准逮捕。
2019年7月份,王振華被撤銷了「江蘇省勞動模範」榮譽稱號,其政協委員資格也在同月被取消。今年6月,江蘇省人社廳又撤銷了王振華「全國勞動模範」稱號。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自王振華威脅女童案被曝光後,新城控股一直在致力於去「王振華」化。
2019年7月3日22時,新城控股披露公吿稱,公司於2019年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王振華先生因個人原因被刑事拘留,與此同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董事兼總裁王曉松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
2019年7月5日,新城控股發佈公開信,稱對受害人及家庭深感歉意與不安,對該事件引發的輿論影響和市場影響致歉。表示將全力支持和配合有關部門對於此事的處置。
2019年7月8日,新城控股董事會於2019年7月8日先後收到董事王振華先生、獨立董事AiminYan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吿。
2019年7月10日,新城控股法定代表人由王振華變更為王振華的兒子王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