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猥褻9歲女童 新城控股前董事長王振華被公訴
內地房地產上市公司新城控股前董事長王振華,去年7月涉嫌在上海一間酒店猥褻一名9歲女童,當地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批准逮捕王振華以及同案有關的一名周姓女子,案件沉寂近一年沒有消息,據經濟觀察網今天(15日)報道,多個消息源證實,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已向普陀區法院提起公訴,並將在近期開庭審理王振華猥褻女童案。
2019年7月2日,時任新城控股董事長、實際控制人王振華,因涉嫌猥褻一名9歲的女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王振華批准逮捕。此後,該案再無新的消息公布。
報道引述消息人士指,王振華接受警方調查時有「翻供」行為,導致調查時間較長。王振華一案是否會公開審理?6月15日,上海市普陀區法院新聞發言人稱,「這個事情會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對外公布消息。」
王振華被移交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審查起訴,以及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向普陀區法院提起公訴等信息,新城控股一直沒有披露。
自案件被曝光後,新城控股一直在致力於去「王振華」化。
2019年7月3日22時,新城控股披露公吿稱,公司於2019年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王振華先生因個人原因被刑事拘留。與此同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董事兼總裁王曉松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
2019年7月5日,新城控股發佈公開信,稱對受害人及家庭深感歉意與不安,對該事件引發的輿論影響和市場影響致歉。表示將全力支持和配合有關部門對於此事的處置。
2019年7月8日,新城控股董事會於2019年7月8日先後收到董事王振華先生、獨立董事AiminYan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吿。
2019年7月10日,新城控股發佈關於實際控制人被批准逮捕的公吿。公吿稱,7月10日,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機關的通報,新城控股實際控制人王振華因涉嫌犯罪於7月10日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也正是在這一天,新城控股法定代表人由王振華變更為王振華的兒子王曉松。
王振華還擁有多項社會榮譽或職務。2019年7月8日,上海市政協即撤銷了王振華第十三屆上海市政協委員資格;7月23日,江蘇省政府撤銷王振華「江蘇省勞動模範」榮譽稱號。2020年5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決定,撤銷王振華「全國勞動模範」稱號,收回獎章、證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