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依法從嚴從快批捕、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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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媒體近期曝光了多起虐待、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侵害未成年犯罪引起社會關注。
近日,最高檢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要依法從嚴從快批捕、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懲處危害校園安全、監護侵害、侵害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犯罪。堅持依法從嚴提出量刑建議,積極建議適用從業禁止、禁止令。

意見要求,要強化刑事訴訟監督,積極推進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審判監督、刑罰執行監督,重點監督重罪輕判、有罪判無罪、特殊管教措施虛置、社區矯正空轉等問題,確保罰當其罪、執行到位。要持續推進「一站式」辦案機制,2020年底各地市(州)至少建立一處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辦案場所。

據了解,「一站式」辦案機制由檢察機關聯合公安、衛生、司法、民政、教育、婦聯等部門建立,配備集詢問、醫療診察、綜合救助功能於一體的「一站式」辦案中心。該機制要求,在「一站式」辦案中心內一次性完成未成年被害人的詢問、身體檢查、證據提取、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干預等工作,最大限度保護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意見指出,要堅持懲治與教育相結合。對未成年人涉黑涉惡案件要準確理解刑事政策和案件本質,認真全面審查事實證據,從嚴把握認定標準。要深入落實未成年人特殊檢察制度。要準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依法提出量刑建議的同時,探索提出有針對性的幫教建議。自2020年開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總體適用率達到80%以上。要加強涉罪未成年人幫教機制建設,建立流動涉罪未成年人幫教異地協作機制。要推動建立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體系。探索建立檢察機關與專門學校的工作銜接機制,切實發揮專門學校獨特的教育矯治作用。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