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李文亮事件調查報告公布 2警察因訓誡失職遭行政處分
針對備受外界關注的「李文亮被訓誡事件」,國家監委調查組周四(19日)發布《關於群眾反映的涉及李文亮醫生有關情況調查的通報》,責令公安部門撤銷訓誡書,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國家監委的通報指出,去年12月底,湖北省部分醫院陸續收治了一些不明原因的肺炎病人。武漢市衛健委組織專家團隊其後進行調查,並於12月30日15時10分、18時50分在系統內下發《關於報送不明原因肺炎救治情況的緊急通知》等兩份部門文件,要求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工作,全面開展華南海鮮市場相關肺炎病例搜索和回顧性調查。該兩份通知分別於當天15時22分和19時許被人上傳到互聯網上。
12月30日下午,李文亮醫生收到同事發給他的訊息,其後在微信群組中轉發合發布「華南水果海鮮市場確診了7例SARS」「在我們醫院後湖院區急診科隔離」「最新消息是,冠狀病毒感染確定了,正在進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傳,讓家人親人注意防範」等訊息。
通報稱,按照武漢市關於不明原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武漢市公安機關依據傳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規,以及市衛健委的情況通報,對在網上出現的轉發、發布SARS等傳染病訊息情況進行了調查處置。今年1月3日,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與李文亮醫生聯繫後,對方在同事陪同下來到該派出所。經談話核實後,談話人員現場製作了筆錄並對李文亮醫生製作了訓誡書。
調查通報還詳細公布了李文亮醫生的發病、治療、搶救以及撫卹、善後等情況。組織搶救的醫生說,「李文亮醫生是我們的同事,又很年輕,我們不希望他走,只要有一點希望我們就不願放棄,當時沒有想其他任何因素,就是想救活他,所以搶救了很長時間。」另據為李文亮醫生會診的院外專家講,從李文亮醫生病案看,醫院治療比較規範,能夠根據病情調整藥物和措施。醫院建議採取和實際採取的重要醫療措施,均徵求了李文亮醫生或其家屬意見。
調查組認為,由於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訓誡書不當,執法程序不規範,建議湖北省武漢市監察機關對此事進行監督糾正,督促公安機關撤銷訓誡書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
調查結論公布後,隨即引起內地網民熱議:
「像是甚麼都說了,又像是甚麼都沒說。」
「調查了半天就這樣?威脅要開除李文亮的醫院院長和書記呢?李文亮去世那晚到底發生了甚麼?」
「撤銷訓誡書就完了嗎?所謂追責誰來負責?」
「追責問責,讓逝者安息。」
「現在國家調查組的結論已經出來了,就看武漢市政府如何落實了。」
新華社周四也公布了國家監委調查組負責人的專訪內容,被問到李文亮搶救過程是否存在問題。調查組表示,搶救期間,武漢市中心醫院要求不惜一切代價全力搶救,只要有一點希望就不要放棄,已盡了最大努力。
當晚,武漢市公安局發出通報稱,該局對李文亮訓誡,並出具訓誡書,屬處置不當、適用法律錯誤、執法程序不規範,決定撤銷訓誡書,並就此錯誤向當事人家屬鄭重道歉。
此外,公安局也對李文亮醫生被訓誡一案的相關責任人作處理。其中武昌區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力,安排民警對李文亮訓誡,適用法律錯誤,存在執法過錯,對民警執法工作監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職,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同一派出所民警胡桂芳則因執法程序不規範,違規出具訓誡書,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