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豐銀行北京分行原行長邱野判囚7年 家中曾搜出47箱茅台
中共金融領域反腐消息頻傳。恒豐銀行北京分行首任行長邱野因掩蓋不良資產導致犯罪的案件於近期審理並宣判。
2月18日,山東諸城市人民法院公布一審判決,對邱野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對共犯恒豐銀行北京分行公司二部總經理朱維新執行有期徒刑8年。
據悉,因涉嫌違法犯罪,邱野於2018年11月被濰坊市監察委留置。經檢察人員從邱野住宅內搜查,發現字畫、工藝品、玉石若干,黃金3100g,黃金首飾、名錶若干,53度貴州茅台酒47箱、紅酒若干。
邱野曾於2014年5月任恒豐銀行北京分行籌建組組長,恒豐銀行北京分行正式開業後,邱野任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2017年6月,邱野任恒豐銀行CIB副總裁(總經理級),後兼任CIB行業金融部總經理、CIB公司業務管理部總經理。
恒豐銀行被外界所知最早緣於2014年發生的中國史上最大「剛兑案」。剛性兑付,即信託產品到期後,信託公司必須分配給投資者本金以及收益,當信託計劃出現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難時,信託公司需要兜底處理。
恒豐銀行的前身是成立於1987年10月的煙台住房儲蓄銀行。當時為了試點住房制度改革,煙台市財政局、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共同出資成立。
2003年煙台住房儲蓄銀行在原來基礎上經過整體股份制改造,改制變更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恒豐銀行)。自改制以來,煙台市國資委一直是恒豐銀行的第一大股東,對恒豐銀行實行國資監管。
正因如此,雖然業務由銀監繫統監管,但是影響人事任命的黨委關係卻是在煙台市當地。最終的結果是恒豐銀行長期處於一個監管真空區。這也是2014年爆發的中國最大「剛兑案」的根本原因。
2017年11月28日,恒豐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蔡國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免職,紀委書記、原煙台市紀委副書記王曉森被免職;同時恒豐銀行管理層「大換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