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大搞錢色交易 河北原副省長李謙被逮捕
撰文:蘇子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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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河北省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李謙涉嫌受賄一案,由中國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謙作出逮捕決定。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此前1月22日,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河北省原副省長李謙違紀違法一案作出處罰,決定給予李謙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通報顯示,李謙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安排並參加超標準公務接待;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甘於被「圍獵」,在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建設項目承攬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生活腐化,搞錢色交易。
資料顯示,李謙生於1960年3月,一直在河北省任職,李謙2009年出任保定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次年任市長。2012年,李謙調任衡水市委書記,主政衡水4年多。2017年,李謙升任河北省副省長。2019年8月27日,李謙被宣布落馬。
值得關注的是,在落馬的前兩天,李謙還參加了河北省政府黨組召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專題民主生活會,並做了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