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反腐】遭中紀委點名六大問題 最高法院長周強下令從嚴治院

撰文:蘇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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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長周強於周一(20日)開會強調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向縱深發展。此前,中紀委曾通報指在巡視中發現,最高法院存在六大問題。

2020年1月,中共中央第四巡視組向最高法院黨組反饋巡視情況。(最高法院官網)

周強在會議中強調,要認真學習貫徹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中紀委四中全會上的講話,貫徹落實中紀委書記趙樂際重要講話要求,將「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深入推進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向縱深發展。

周強指出,要進一步加大司法腐敗查處力度,重點查處利用腐敗潛規則進行權錢交易、在辦案法官與案件當事人之間充當訴訟掮客以及與黑惡勢力沆瀣一氣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和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的案件,堅決斬斷「圍獵」和甘於被「圍獵」的利益鏈條,堅決消除僥倖心理,清除「害群之馬」,淨化人民法院司法生態。

他還表示,要加強警示教育,引導法院幹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堤壩,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圍。

周強要求,要持之以恒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效。要從領導幹部抓起改起,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對「四風」隱形變異新動向時刻防範,決不允許死灰復燃、反彈回潮,以過硬的司法作風取信於民,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要深化政治巡視和巡視整改,充分發揮巡視「利劍」作用,切實加強監督,確保不折不扣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全面從嚴治黨要求。

最高法院長周強表示,要進一步加大司法腐敗查處力度。(資料圖片)

據悉,中共中央第四巡視組曾於2019年9月至11月對最高法院黨組進行了常規巡視。最高法被指學習貫徹習思想不夠深入,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到位,抓黨的政治建設實招硬招不多,加強幹部隊伍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建設不夠到位;履行國家最高審判機關職責使命不夠,「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沒有完全貫穿法院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審判管理體制和審判權力運行監督機制不夠健全完善。

最高法還被指,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真抓嚴管不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有發生;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還有差距,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不夠到位,機關和基層黨建工作比較薄弱;巡視整改不夠到位,長效機制不健全。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在內地政壇,周強可能是一位比較複雜的官員。他是內地高層中少有的真正擁有法學學歷的官員,曾提出過「法治湖南」的口號,也因為與中共前領導人胡錦濤和共青團系統關係密切,被認為有改革派官員的潛質。

不過在其主政湖南和最高法期間,在他的治下頻繁出現「李旺陽事件」、「唐慧勞教案」、「衡陽人大集體賄選案」、「最高法卷宗丟失事件」等數起有爭議的法治事件,都讓周強背負巨大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