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換人】駱惠寧能否重構中聯辦與港府的新關係
2020年伊始,香港修例風波仍未平息之際,中國決策層點將,中聯辦主任換人,新上任者是曾經主持青海、山西兩省政局的駱惠寧。駱惠寧近期日程可謂「馬不停蹄」,先是在1月6日履新當天於中聯辦大堂內公開亮相;1月8日率中聯辦5位副主任和秘書長前往內地接洽深圳領導班子;1月9日與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正式會見後,又拜會了香港回歸後首任特首董建華。
香港已經到了不得不做出改變的時候,需要重回正軌。駱惠寧應該是揹負使命和任務而來,林鄭也當承擔起比以往更重的責任。兩人未來將如何相處與合作,是香港能否行穩致遠、持續繁榮,「一國兩制」能否得到全面準確落實的關鍵。事實上,駱惠寧與林鄭月娥的各自角色和相互關係,也是中央政府與香港政府、中國內地與香港關係,以及「一國兩制」裏面的「兩制」之間關係的映射。
駱惠寧或讓中聯辦「溝通作用」增強
剖析香港修例風波背後的深層問題,固然有香港自由放任式經濟模式消極方面被放大的原因,造成產業結構嚴重失衡、房地產行業過度膨脹、貧富懸殊、民生困窘等等,也與香港政界角色與責任缺失,缺乏現代治理能力,誤解「一國兩制」有很大關聯。
在香港,從小學教材到大學教育,從紙媒報道到網絡輿論,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被視若水火,自由主義被奉為信仰教條,中共被看作洪水猛獸,香港的民生問題被歸因於中共偏重富商精英的統戰路線,對「一國」的落實被批判為違背「兩制」。追求政治權利、分化香港內地關係逐漸成為香港人的思維、輿論、政治活動的核心邏輯。
中共十八大特別是十九大後,因應於香港的形勢演化,中央對港思路和政策也有所跟進和調整。2014年首提中央「全面管治權」的《白皮書》指出,「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權力,也包括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中央具有監督權力。」中共十九大報告指出,「必須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
2019年的修例風波是香港長期問題的集中爆發,也是重置香港與內地關係的契機。「一國兩制」需要得到全面準確的理解和落實,具體到實際層面,關鍵之處就在於明確和理順香港政府與中央政府的關係。中聯辦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的代表性派出機構和執行部門,駱惠寧與林鄭的各自角色與相關協作因此至關重要。
駱惠寧與林鄭都需要在以前治港經驗的基礎上,更好地處理中央的「全面管治權」與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之間的關係。不可否認,這兩項權力之間存在張力,中央「全面管治權」所代表的中國憲法與基本法賦予中央的權力,是以往中央和香港都有所忽略的。儘管這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卻在香港社會被視為對香港「高度自治權」的侵犯。如2018年1月時任香港中聯辦王志民提出「中環西環行埋一齊幾好」(中環西環走到一起多好),就在香港引起強烈爭議。港府對於中聯辦有所增加的存在感會有更直接的體會。
中聯辦的全稱是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與中共中央香港工作委員會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前者是中國國務院的派出機構,後者更是中共中央委員會在港派出機構。香港回歸後的中聯辦主任,同時也是中共中央香港工作委員會書記。須知在中國的政治邏輯裏,「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同時兼任中共中央香港工作委員會書記的中聯辦主任,因此是中共中央、中央政府在香港的一個共同載體,也是中央「全面管治權」的具體落實單位。
不過,只要「一國兩制」得以繼續維持,在對香港的具體治理過程中,中央的「全面管治權」應當就不會取代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據報道,1月9日駱惠寧會見林鄭時就作出表態稱,「中聯辦將一如既往,充分尊重、全力支持特首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林鄭則表示,「期望未來加強溝通合作,共同推進各項涉及內地和香港的工作。」「雙方都表示,要……進一步加強溝通合作,更好履職盡責。」
那麼,中聯辦該如何「全力支持」特首和港府,雙方未來又該如何「進一步加強溝通合作」?雙方將會形成怎樣的關係?
中聯辦與港府的新關係
在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與香港高度自治權的過程中,中聯辦與香港特首的權力、地位、影響力並非簡單的此消彼漲或共同治港的關係,而是可以相互協調促進,共同扮演更加積極有效的角色。
以往當中央的「全面管治權」被忽略的時候,香港特首領銜的香港政府行政卻是一個「小政府」的運作模式。正是因為在香港政治、社會、經濟、教育、輿情等方面的職能缺失或自我設限,才使得香港問題積重難返,終至發生嚴重衝擊香港全局的修例風波。中聯辦或可在有些方面以某種方式提供一些補充,特別是對香港更大範圍的統戰,也可為港府提供有價值的參考經驗,引導港府去履行應當擔負的更多責任。
例如,香港特首掌握着隱性的、巨大的合法權力。香港基本法規定,香港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其對中央政府負責,只有中央政府有權任命和罷免行政長官。而中央政府一直是香港行政長官的堅定支持者,再加上香港立法會的支持配合,賦予香港特首巨大的施政空間,可以任免政府官員與各級法院法官,批准財政收支動議。
中聯辦與香港特首的目標一致,也就是把香港的事情辦好,讓香港重回正軌,行穩致遠,繁榮穩定。經歷修例風波之後,香港政府應有更深刻的反思,承擔主要責任,以更大決心轉變自身的工作方式,以解決香港長期性、深層次的問題。作為兩任地方大員的駱惠寧可以為其提供有益建議、協助和引導。雙方需要各自發揮作用和優勢,更需要親密友好、順暢高效地溝通協作,改進香港的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打造一種兼收并蓄、不斷改革進步的「香港特色資本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