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 二審維持原判囚12年

撰文:崔德興
出版:更新:

四川維權人士、「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被控「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近日二審開庭。法院維持12年有期徒刑的原判決,並已於24日送往四川巴中監獄服刑。

黃琦二審維持原判囚12年。(美聯社)

資料顯示,黃琦今年56歲,四川人,他在1999年設立「六四天網」網站,2000年被捕,當局後來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他5年徒刑。2008年汶川地震後,黃琦積極參與救災,並在網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後再度被捕,當局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判處他3年徒刑。

2016年,黃琦因公開一份內部文件內容,同年11月涉「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警方拘捕。時至今年7月在四川綿陽中院一審被判罪成,合併判處刑期共12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沒收財產人民幣2萬元,為黃琦第三度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