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先行示範區】促深港優勢互補達共贏? 內媒:利好香港青年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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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公布4600餘字的「意見稿」,支持與香港一水之隔的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引起社會熱議,當中不少人解讀為中央要深圳替代香港之意。
共青團中央旗下的報刊《中國青年報》則引用多個專家意見稱,建設「深圳先行示範區」,是「深圳的利好,也是香港的利好,更是香港青年的利好。」

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支持深圳分三步躋身「全球標杆城市」。(VCG)

「兄弟爬山,各自用力」

報道稱,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認為,香港的優勢在相當長時間內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可簡單將《意見》解讀為「深圳是香港的備胎(後備)」。

李曉兵又將這種發展視為「兄弟爬山,各自用力」,指《意見》的出台應要與今年2月18日引發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結合起來看。「國家的決策機制是連貫的,《意見》絕不是短期謀劃,也不會因為香港目前的局面而打亂節奏。」

根據公開資料,早在7月24日,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就審議通過支持深圳建設先行示範區的意見稿,而其醞釀階段則可追溯到2017年。因此有專家認為,《意見》的出台不能簡單理解為是針對目前香港的局勢。(VCG)

促進深圳和香港優勢互補?

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就深圳建立先行示範區表態時,曾說這將促進深圳和香港優勢互補。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葉海波也同意,香港和深圳有競爭關係,但不是也不應該是對立的關係,而《意見》的出台正正體現了對香港有效制度和發展經驗的認可。

葉海波還說,一個更開放、更持續高質量發展、制度和法治與香港更為對接、人員等要素流通更便捷的深圳,對香港而言是福音。「這不僅意味著香港發展的空間擴展,也意味著香港法治制度中有效的部分在國家腹地被接納和強化,為香港與內地交流的強化、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創造條件。」

《中國青年報》稱,過去一段時間,有一系列政策吸引香港青年來內地工作。比如取消港澳臺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簡化行政手續。而近幾年港深人才互動交流越來越多。國家層面也在重視賦予港澳居民的內地市民待遇。(VCG)

「深圳的紅利,也是香港的紅利」

據悉,《意見》中對深圳的定位頗多,例如「創新創業創意之都」「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等,同時提出,」在推進人民幣國際化上先行先試,探索創新跨境金融監管」。葉海波據此認為,「這是深圳的紅利,也是香港的紅利。」

此外,《意見》內文提到,要加快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探索協同開發模式,創新科技管理機制,促進人員、資金、技術和信息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動,推進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

在香港科技大學工作的蕭觀明據此則指出,香港的年輕人有一部分不願意來內地工作。有人因為認知上的偏見,有人因為諸如醫療養老等生活上的不便利,更多的則是因為兩地制度差異帶來的心理成本和交易成本的增加。當兩地法治化環境進一步接軌以後,情況將會有所改善。「香港一些有創業念頭的年輕人,接受程度高,心態開放,願意來內地的動力強一點。」

(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