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新規:地鐵內飲食將納個人信用不良記錄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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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北京市交通委就修訂後的《北京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公開徵集意見,守則對「霸座」、飲食、逃票、推銷等四種不文明行為進行了界定。同時,乘客有上述行為將被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運營方有權拒絕對其提供乘客服務。
4月25日,北京市交通委就修訂後的《北京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公開徵求市民意見,同時起草《關於對軌道交通不文明乘車行為記錄個人信用不良資訊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擬對逃票、霸座、飲食、推銷行銷等不文明乘車行為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
《乘客守則》對「禁止吸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廢棄物、亂寫亂畫」等6項條款進行了修改補充,針對地鐵霸座、飲食、推銷行銷等新現象增加了6項條款。
同時起草的《實施意見》對採用違規進出閘機、偽造變造票卡等方式逃交票款;在列車車廂內一人佔用多個座位;除嬰兒、病人外,在列車車廂內進食;推銷產品或從事行銷活動四種不文明乘車行為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作出據悉,這是北京官方首次就地鐵內飲食進行明確禁止,並逐步納入法律法規管理範疇。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