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省幾十元,房東多交幾百元? 內地稅改房租抵個稅引房東恐慌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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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制訂的《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正式施行,住房租金等6項支出可以抵扣個稅。
這本是一件給居民減負的好事,但誰料到,卻引發了房東、租客的博弈:租客固然可以提交租房信息以求寬免部分稅額,但政府卻會由此全面了解房東信息,進而可能向房東多徵稅。因此,許多網民反映,房東不僅規勸租客不要申請租金扣除,還有人表示要漲租或勸退租客。

陝西西安,一位市民走過房產中介。(視覺中國)

根據新規,在北京租房的小張可以稅前扣除1500元(人民幣,下同),在單位下發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後,她便準備填表。

按照信息表,要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需要填報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或者出租方單位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租賃起止時間等信息。

但房東知道這個消息後,卻表示反對:「如果你申報租金扣除,稅務局找我收稅的話,我會把錢加到房租上,目前房租是不含稅的價格。」

原來,租客如欲申請減免個稅,須上報房屋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或者出租方單位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租賃起止時間、住房租賃合同或協議等信息。

很多網友在社交媒體上反映,房東認為提交信息後可能被多徵稅。有房東稱,「你省幾十塊,我要多交幾百塊」,因此規勸租客不要申報個稅租金扣除,甚至有房東還表示如果進行扣除就要租客退房。

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稅務局的工作人員向納稅人講解個人所得稅App軟體使用方法。(視覺中國)

對此,中國城市房地產研究院院長謝逸楓表示,住房租金抵扣個稅,的確很有多房東因為擔心稅務局追繳稅費而通過漲房租的形式來彌補,這相當於把稅費的損失轉嫁到租金裡面,這樣租客反而會承擔更多的租金帶來的生活與經濟壓力。

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學術委員、理事汪蔚青表示,在申報租金扣除時,新規只是要求留存房租合同等備查,並沒有要求提供完稅發票和付款記錄,本身政策已經考慮很周到,釋放了最大的制度善意,就是為了方便租客能順利享受到租金扣除,但很多房東借機威脅漲房租,對於這種行為可以根據租賃合同條款的約定來主張自己的權利,也可以直接向稅務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