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稱要降創投企業個人所得稅 籲有關部門多出實招讓企業受惠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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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日前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要使創投企業個人合夥人稅負有所下降﹑只減不增。

會議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對依法備案的創投企業可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企業個人合夥人則從該基金取得的股權轉讓及股息紅利所得稅,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或選擇按創投企業年度所得整體核算,個人合夥人從企業所得,按5%至35%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上述政策實施期限定為5年。

李克強明確指出,要密切跟蹤實施效果,又指出要把握一個總原則,就是要降低企業稅負,及給予市場一個明確的訊號,及穩定的預期。

他又指出各個相關部門要多出實招,在保持宏觀政策穩定的基礎上,推出更多有利於市場主體發展的微觀政策,並且讓企業切實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