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他人在醫療設備採購等謀利 廣東省衛健委原主任朱宏遭雙開

撰文:陳進安
出版:更新: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周二(23日)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原黨組書記、主任朱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官方指,經查,朱宏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安排他人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斂財納賄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醫療設備採購、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朱宏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廣東省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後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朱宏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對朱宏的開除黨籍處分決定,待召開省委全會時予以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