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埋屍公路17年 青海黑社會領導馬成10罪併罰 被執行死刑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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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的黑社會組織領導成員馬成,2002年參與殺人並埋屍公路旁。直至2019年當地警方偵破案件,2020年當地法院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併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周一(2024年5月13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馬成執行死刑。

馬成被執行死刑。(微博)

綜合內媒報道,馬成綽號「牙板」,是青海西寧人。當地警方披露,馬成領導的黑社會組織,在青海多地網羅社會閒散人員,長期從事搶劫、綁架等多項違法犯罪活動。

據最高檢網站消息,2002年4月,馬成夥同馬海山、王延雄、馬登月等6人,一個月內第二次將商人馬生珍綁架,挾至湟中區大源一水渠旁,拖拽車下後毆打致死。殺人後,幾人駕車到日月山埡口附近,將屍體掩埋至路基下後逃離。

2020年10月30日,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馬成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併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併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人民幣,下同);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併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併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併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誣告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併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馬成上訴後,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維持原判對馬成的定罪量刑,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認為,第一審判決、第二審判決認定的馬成主要違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馬成死刑。

2024年5月13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馬成執行死刑,海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