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酒樓飲茶「茶錢」原來可以退?有人自帶水壺 市監局這樣說
前段時間,深圳市監局回應「取消茶位費提議」:嚴禁未提前公示、告知,未明碼標價及亂收費等行為。此話一出,猶如一顆拋入湖面的石子,激起了萬千深圳人心裏的波瀾。
阿晨在看到消息的第一時間,就分享到了好友羣裏,並抱怨道:「提前告知了又怎樣,選擇權又不在我手上,不管要不要都要收錢。」
大部分深圳人的做法,跟阿晨都大差不差:抱怨一下,繼續買單圖省事。但一些勇敢的深圳人,早已以實際行動,開始拒絕為茶位費買單。
實際上拒絕付茶錢有什麼後果?點圖放大看看過來人的分享:
去年剛來深圳的星星,早就看茶位費「不爽」了:「來深圳之前就知道茶位費被稱為『廣東特產』,一些餐廳不論消費者是否喝茶,一律按人頭收費,即便茶位費存在了一定的年頭,但我也無法理解,是否購買不是應該按顧客需求操作嗎?」
自今年2月「收到風」以來,星星每次出去餐廳,都自帶水壺,拒絕餐廳提供的茶飲,並拒絕支付茶位費。還沒到1個月的時間裏,星星已經成功退費超10次。「我一般到店就跟服務員表示不喝茶,不付茶位費。不管服務員怎麼解釋,是否提前標價,我都要把選擇權拿在自己手上,反正溝通結果不是退費成功就是換個餐廳繼續吃。」
而作為深圳Local的丘老闆表示:「酒樓一般都有茶位費,以前1-2元(人民幣,下同)/位的時候,雖然覺得不合理但還能理解。但現在有些地方6-10元/位,並且是淡到沒味道的大壺茶,我就覺得挺離譜的。難道茶位費不應該像紙巾一樣,可以選擇不消費嗎?」
除了茶位費之外,餐具費和開瓶費,也是餐飲界的「消費刺客」。「一副消毒餐具,拆開塑料膜就得至少2元,向服務員詢問有沒有不收錢的餐具使用,直接被一個白眼『堵』住了嘴,相當於強制購買。還有自己花錢買了酒水,打開還要額外給錢,到底是誰縱容出的『臭毛病』?」
只不過,除了「消費三刺客」之外,深圳人花的冤枉錢遠不止於此。小婉發現最近經常點的外賣,打包費漲到了5元/次,收到的外賣僅僅是一個簡單的膠袋+膠盒+餐具組合。上pdd(拼多多)一搜,5元的價格,可以買到最少10套這樣的餐具。「更何況餐廳是批發進貨的呢,在這兒坑誰呢?而且打包的東西並沒有其他選擇,有種被逼掏錢的感覺。」
若卓最近租借了共享充電寶,使用完畢後,他在附近兜了20分鐘都沒找到可歸還的機器。原以為只能默默接受時,朋友直接打電話給客服,以強硬的態度讓客服停止了繼續扣費。若卓的朋友説:「拋開超出一個小時就要6元的價格不談,找不到可歸還的機器,難道跟充電寶公司設定不合理沒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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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各大KTV、酒吧裏的「消費規則(有低消,不可以自帶酒水)」,各種APP裏的隱藏消費,購買了手機套餐後明明沒有超出限額還要額外給錢,健身房的一經辦卡概不退費……
也許以前在深圳捲一捲就能大賺特賺的深圳,對幾元錢的「隱形消費」並不在意。經歷了生活動盪後的深圳人,都在過着「消費降級」的生活,而對「錢」的重視程度,也讓更多年輕人勇於站出來對不合理的消費説「不」。
所以,在深圳的你,是否也遭受過「隱形消費」的折磨?有過拒絕不合理消費的經歷嗎?又是如何維權,滿足自己需求的?可以分享下你的感受,歡迎在留言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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