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億雍正年琺瑯彩瓷 航空公司托運被毀:100元1公斤賠償
如果讀者記性稍好,大概會記得去年8月香港發生一宗6萬港幣的古典結他寄艙涉損事件;如果讀者記性再好,應該會記得2013年亦有同類事件,價值10萬港幣的古典結他一分為二卻只獲賠償234港幣--雖說樂器之於演奏者往往是無價寶,但與「萬萬聲」的樂器相比,內地一名寄艙苦主卻是損失2.6億人民幣(3.1億港元)。
據《環渤海新聞網》報道,網友蔡先生報料,指其於3月1日從上海乘飛機到天津濱海國際機場,落地後發現托運的行李箱中價值2.6億人民幣之2件「琺瑯彩描金大碗」毀成碎片,航空公司稱按照有關規定,「只能按1公斤100元的標準賠償」。
兩件2.6億人民幣的彩瓷是什麼來頭?「這是雍正年間的琺瑯彩描金大碗,價值2.6億元,實在太可惜了……」蔡先生講述,事情發生後,「他立即找到航空公司要說法」。該公司工作人員對2件已毀壞的「大碗」進行拍照登記,並出示了一張「行李運輸事故記錄」,上面寫著「古琺瑯彩大碗一對兒,價值2.6億元人民幣,摔碎」字樣,隨後讓蔡先生等通知。3月9日,蔡先生致電航空公司詢問結果,航空公司稱將按1公斤100元的標準賠償--蔡先生之怒,可想而知。
《環渤海新聞網》記者致電事發機場,工作人員表示,按航空公司規定,「易碎物品是不允許托運的,蔡先生並未提前告知行李箱中有貴重易碎物品」。對於航空公司工作人員的說法,蔡先生謂自己當時告知了工作人員,「行李箱中有貴重物品,不能磕也不能碰」。工作人員當時答覆,「我們用的是傳送帶,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問題」--他才放心辦理了托運。蔡先生續指出,「行李箱物品被損壞成碎片,如果是傳送帶正常傳送,不可能發生這種後果,這完全是野蠻裝卸造成的」。
按內地民航2006年3月1日實施的164號令——《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中規定,對旅客托運的行李和對運輸的貨物的賠償責任限額,為每公斤人民幣100元。
雍正一代瓷器可謂中國瓷史器上之高峰,其藝術成就被認為是在清帝國三代(康熙、雍正、乾隆)中最高,其瓷器平均單價亦是最貴--尤其是雍正朝之琺瑯彩瓷器更是不可多得。雍正朝之琺瑯彩瓷在拍賣場偶爾現身,價格常以千萬,甚至億計。
2005年,乾隆朝御製琺瑯彩瓷「古月軒」題詩花石錦雞圖雙耳瓶,當時就以1.22億人民幣於香港富士比拍賣成交。
琺瑯彩瓷製造過程非常複雜、精細,其於景德鎮挑選最好的白色瓷胎,再由歐洲進口琺瑯料,在北京城由宮廷專門設立的琺瑯作坊彩繪、焙燒,整個過程要求非常嚴格。琺瑯彩瓷造價成本最高,藝術水平亦是最高,且數量少,僅供皇帝后妃秘玩,每一件都是精工細制,每一件都不重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