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壓維權律師、互聯網處處審查 國際特赦組織關注中國人權問題
國際特赦組織今日(22日)發表年度人權報告,涉及中國的篇幅共有6頁,涉及法律憲政或體制發展、維權人士、言論自由、宗教和信仰自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等多個方面。
法律、憲政或體制發展
2017年1月1日生效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給本已受到限制的結社自由、和平集會自由及言論自由增添更多障礙。報告批評,該法案「表面看來是為了規管甚至保護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權利」,其實令警察在監控和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的工作時享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提高了法律被濫用以及維權人士和非政府組織人員受威脅的風險。
此外,11月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通過了《網路安全法》,強制要求在中國營運的公司審查內容、在中國儲存使用者的資料,並實行實名註冊制。這些要求違反了中國在保護言論自由權和隱私權方面所承擔的國家和國際義務。
而11月通過的《電影產業促進法》亦進一步限制了使用網絡和拍攝電影內容在政治、宗教等方面的自由。
言論自由
4月4日,政府出台了《關於進一步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的意見》,見將對出版、電影及電視發行、境外衛星電視傳送、藝術表演及文化產品的進出口等方面的「違法」及未獲授權行為加強規管。
中國政府進一步加強其本已嚴苛的互聯網審查制度。包括臉書、Instagram和推特在內的多個網站及社交媒體服務仍然被禁,至於互聯網服務商及內容提供者則被要求在其平台上實行廣泛審查。
宗教和信仰自由
9月7日發佈的《宗教事務條例修訂草案》(《草案》)將擴大多個權力部門監管、控制及處罰某些宗教行為的職權。浙江省在2013年發起拆除教堂及移除十字架的運動,事件在2016年愈演愈烈。據國際媒體報導,截至2016年末,至少有1,700座十字架被移除,這引發了一系列抗議。為受影響的教堂提供法律幫助的律師張凱受到羈押並在電視上「認罪」。
維權人士
直至去年年底,仍有5名被控「顛覆國家政權」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4名被控「尋釁滋事」或「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維權人士在羈押中候審,他們於 2015年年中開始的一場針對維權律師及其他活動人士的空前打壓後被羈押。在這場打壓中,至少有248名律師和活動人士被國家安全機關人員詢問或羈押,其中至少12人以涉嫌國家安全犯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他們當中包括知名的人權律師周世鋒、隋牧青、李和平和王全璋。
8月2日,活動人士翟岩民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3年徒刑,緩刑4年。8月3日及4日,胡石根及律師周世鋒被以相同罪名分別判處7年半及7年徒刑。
在勞工糾紛及罷工持續增加的廣東省,當局延續了其自2015年12月開始的鎮壓,物件是工人及勞工維權人士。
在100餘名因聲援2014年末的香港民主抗議活動而遭到羈押的活動人士中,6人被判徒刑。
今年,有關當局安排的電視「認罪」數量上升。出現在電視上「認罪」的人包括維權律師周世鋒及王宇、活動人士翟岩民、香港書商桂民海,以及於羈押後被驅逐出境的瑞典籍非政府組織工作者彼得·達林(Peter Dahlin)。「最年輕政治犯」趙威及其律師任全牛據稱在獲取保候審後亦於社交媒體帳戶上發表了認罪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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