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期刊撤中國院士「肝移植」論文 質疑器官來源 中方支持決定
近日,國際期刊《Liver international》因擔憂中國學者的研究使用了死刑犯的器官,決定撤回一篇於2016年9月在線發表的論文。澎湃新聞報道,在做出撤回論文的決定前,期刊曾要求論文作者,中國工程院院士、器官移植專家鄭樹森,以及浙江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肝膽胰外科主任醫師嚴盛,於2017年2月3日前,提供證明器官來源的資料,但沒有得到回應。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原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表示,中國器官捐獻移植委員會,支持雜誌社撤回這篇論文的決定,因為這篇文章報導的數據是失實的。他剛在梵蒂岡參加完2月7日至8日舉行的「反對器官販賣全球峰會」。
黃潔夫強調,每個從事器官移植的醫生,都要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自己國家的榮譽,絕不能為了發表一篇科學數據造假的文章,去損害國家移植事業的國際聲譽。
研究案例與捐獻數據不符
鄭樹森領導的研究團隊在論文中指,在2010年4月至2014年10月期間,研究了浙一醫院564個肝臟移植手術的案例,並稱「所有器官從心臟死亡器官捐獻者獲得,沒有使用來自死刑犯的器官。」不過,研究團隊宣稱的研究時間,怡好在中國正式宣布全面停止使用司法途徑來源器官之前。2017年1月30日,《Liver international》在線刊登了一篇澳洲學者的評論來信,對研究所使用的器官來源提出了質疑。
黃潔夫表示,質疑信中指出的一些問題是事實,2011年至2014年中國公民捐獻的肝臟器官是1910例,浙一醫院是166例,論文中說進行了564例,那肯定是不對的。黃潔夫稱,已經和鄭樹森通過電話,強調不能為發表論文造假。鄭樹森稱,數據是下級醫生統計,他並不知情,他將嚴格處理此事。
據資料顯示,中國在2007年頒布《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並在2011年把器官買賣和非自願摘取器官納入刑法調整範圍。在2015年1月1日,中國正式全面停止使用司法途徑來源器官,公民自願捐獻成為唯一合法來源,必須嚴格依法執行。不過,一些團體如法輪功等,一直指責中共強摘人體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