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雄三飛彈」誤射 認定屬過失意外 美廠商求購遭拒
7月1日,台灣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擊中台灣高雄籍漁船翔利昇號,船長黃文忠傷重死亡,3名船員受傷。今日(29日)當地法院起訴相關過失人員,檢察官認定全案屬「過失意外,並無任何陰謀或不法動機。」另據《中時報》今日(29日)報道,雄三飛彈因誤射事件意外爆紅,美國有民間廠商料購買,但軍方決定不外銷。
據聯合新聞網今日(29日)消息,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按下飛彈發射按鈕的中士高嘉駿,以「廢弛職務罪」起訴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及兵器長許博為。檢察官認定全案屬過失意外,並無任何陰謀或不法動機。
檢方認為,高嘉駿獨自在戰情室演練飛彈發射操作,並按發射飛彈按鈕,涉嫌「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及「陸海軍空刑法過失毀壞武器罪」,士官長陳銘修讓高獨自在戰情室操作,兵器長許博為未依規定一次發給5支火線,都涉嫌「廢弛職務罪」,艦長林伯澤無過失。
檢方起訴表示,金江艦今年7月1日上午在左營軍港,準備執行年度「甲操」測驗,飛彈中士高嘉駿與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到艦上戰情室,演練雄三飛彈飛射程序,陳銘修暫時離開之際,高嘉駿仍自行練習,結果誤射飛彈到澎湖海域擊中翔利昇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3名船員受傷。
美商意下單雄三 台灣軍方:不外銷
據台灣《中國時報》今日(29日)報道,雄風三型飛彈因誤射事件一夕爆紅,軍方將領透露,連美國也有民間廠商查詢能否購買。不過,軍方決定不外銷「雄三」,亦暫不增產暫只同意立案研究生產飛彈發射車,讓部署在軍艦上的飛彈,未來也能在地面機動部署。
《中時報》進而引述軍方相關人士指,美國有民間廠商詢問雄三飛彈,表明有意購買。台灣軍方判斷美國海軍沒有超音速反艦飛彈,或欲加深了解雄三飛彈技術,亦可能是美情報單位借民間廠商名義出手,購買飛彈供美國海軍做靶,測試美艦遭反艦飛彈攻擊時的防衛能力。「不過,台灣軍方相關官員說,這都不構成外銷條件,軍方也不會賣。」
該報道進而表示,「(台灣)軍方從沒有在台灣海峽,亦即在西岸打雄三彈的規劃,因為太敏感,而且靠大陸對岸太近;這次誤射,完全不在計畫之內,卻是最真實逼近實戰的一次意外,飛彈竟能貫穿漁船,讓雄三性能曝了光,一夕爆紅,實屬預料之外。台灣不能外銷軍火,如果可以,雄三現在應有滿手訂單了。」
近些年來,各國對雄三飛彈的興趣一直很高,因為國際上能做出這種飛彈的國家不多。事實上,去年巴黎航展以及今年的巴林航展時,多個國家官方及國際國防工業公司都表達高度興趣,並查探台灣是否願意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