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修憲草案倡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 指十九大代表認同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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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會議今早(3月5日)開幕,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就憲法修正案草案作出說明,據知草案合共提出21項修改,其中提出將憲法第79條,關於國家主席任職的有關規定中,刪去「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條文。
據香港電台報道,文件指出,去年十八屆七中全會及十九大代表認為,目前中共黨章對黨總書記、黨的中央軍委主席,以及憲法中對國家中央軍委主席,都沒有作出「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所以憲法對國家主席的相關規定也採取上述做法,有利於維護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有利於加強和完善國家領導體制。
國家監察委主任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此外,草案文件提出,在憲法序言加入國家前主席胡錦濤提出的「科學發展觀」,以及冠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字眼。
至於設立監察委,草案文件提出在憲法《總綱》條文中增加「監察機關」,並在《國家機構》條文中增加「監察委員會」。「監察機關」是排在國家行政機關之後,以及在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之前;「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國家監察委主任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