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主席助理黃煒出庭應訴 創中央部級負責人上法庭先河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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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東欣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欣泰電氣」)因不滿中國證監會處罰而向對方提出訴訟。今天上午,中證監主席助理黃煒到北京出庭應訴,創下中央部級單位負責人首次出庭應訴的先例。
案情指,曾在內地A股市場上市的欣泰電氣,2016年因欺詐發行而被強制退市。該公司及其高層不服中證監的行政處罰決定,遂向對方提出訴訟。今年5月4日,法院判決欣泰電氣一審敗訴後,欣泰電氣即提出上訴。
今日上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欣泰電氣上訴案。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黃煒代表被上訴方出庭,這也是中央部級單位負責人首次出庭應訴。證監會官方網站顯示,證監會主席助理屬於領導序列,與副主席同等位階,都是副部級官員。
行政訴訟法修訂要求 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出庭應訴
此前在司法實踐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高,民眾「告官不見官」的現象較為普遍。直到行政訴訟法修訂後,要求「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託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意味著行政機關被控訴後,該機關負責人如無特殊原因或正當理由,都應出庭「當被告」出庭應訴,「告官不見官」的現象才有所改善。
最高法院官網發布的數據顯示,上海市法院2015年開庭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759人(次),與2014年相比上升67.2%;山東省法院2015年開庭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達1637人(次),同比增長4倍。但省部級以上的高級別官員出庭應訴現象仍屈指可數。
公開報道顯示,2016年4月11日,貴州省副省長陳鳴明代表貴州省政府坐上被告席,這也是全國首例省部級領導幹部出庭應訴的案件。黃煒這次出庭應訴,則創下中央部級負責人上法庭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