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名港澳律師獲粵司法廳頒工作證 獲准在廣東開辦聯營律師事務所
撰文:吳梓楓
出版:更新:
首屆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港澳方派駐律師頒證儀式暨座談會昨日(16日)下午在廣州南沙舉行,會上共42名港澳律師接過由廣東省司法廳廳長曾祥陸所頒發的「合夥聯營所港澳律師工作證」,成為中國首批獲得頒證的港澳律師。
據了解,合夥型聯營律師事務所是由一家或多家香港或澳門的律師事務所與一家內地律師事務所,按照規定和各方協議在廣東省內組建,並以聯營律師事務所的名義對外提供法律服務,承擔法律責任。聯營律師事務所會採用特殊普通合夥形式設立,並以本所名義統一受理業務。
對於聯營律師事務所內業務的處理,內地法律事務會由內地律師事務所派駐的律師辦理;相反屬於香港、澳門或者外國法律事務的,則由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派駐的律師辦理;對於其中既有涉及內地法律、又有涉及香港、澳門或者外國法律適用的法律事務,則由港澳與內地律師事務所派駐律師按各自執業範圍分工協作辦理;對於涉外法律事務,特別是涉及國際條約、國際慣例適用的法律事務,由港澳與內地律師事務所派駐律師合作辦理。
據廣東省司法廳廳長曾祥陸介紹,廣東省司法廳自2014年以來便積極展開港澳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試點工作,以充分利用內地與港澳的律師人才,發展國際貿易、跨境金融、互聯網金融等對外的高端法律服務。曾祥陸還表示,各聯營律師所積極為粵港澳大灣區、廣東自貿區建設等提供服務,推動制度創新、金融創新和互聯網創新,為廣東省企業,特別是自貿區企業展開對外經貿活動提供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務,推進廣東自貿試驗區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截至目前,廣州、深圳、珠海三地已獲批設立了11家粵港(澳)合夥聯營律師所,其中廣州2家、深圳7家、珠海2家,共有136名律師派駐到聯營律師所,其中香港律師33名、澳門律師9名。
(中新網/南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