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江天勇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判囚兩年
撰文:劉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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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21日)上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內地維權律師江天勇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江天勇當庭表示不上訴。
法院指,江天勇長期受反華勢力滲透影響,逐漸形成了推翻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的思想,並發布大量言論攻擊、詆毀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及國家法律制度。法院稱,江天勇多次赴境外參加以推翻國家政權為內容的培訓,向境外反華勢力申請炒作熱點案事件的資金支持。
法院認為,被告人江天勇以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通過在互聯網上發布文章、接受境外媒體採訪、炒作熱點案事件等方式抹黑國家政權機關,攻擊憲法所確立的制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其行為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法院又指,江天勇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並能當庭認罪、悔罪,具有坦白情節,最終對其從輕處罰。視頻顯示,在宣布判刑之後,江天勇當庭立即表示不上訴。
資深人權律師江天勇今年46歲,2005年代理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案,同時還參與了高智晟案、陝北油田案、廣州太石村案、乙型肝炎帶菌者維權案、新疆法制報記者海萊特上訴案等涉及宗教的案件。由於江天勇曾代理多宗維權案件,觸怒當局,律師證後來被註銷,於去年12月被警方逮捕。
今年8月,長沙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此案,江天勇承認自己策劃「維權律師謝陽遭受酷刑」的謠言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當時庭審亦在法院微博公開直播。
江天勇妻子金變玲今早在Twitter發帖指,她今日與另外幾名709家屬去法院聲援江天勇時,王峭嶺(李和平妻子)和李文足(王全璋妻子)被不明人士強行塞進車中帶走,不知帶往何處;另外兩名家屬劉二敏(翟岩民妻子)和原珊珊(謝燕益妻子)則失去聯繫。
另外,江天勇的爸爸和妹妹都有到法院,但只有他的爸爸獲准入庭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