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江平:中國法學界一面旗幟 願「法治天下」矗立在天下人心中

撰文:應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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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終身教授江平在北京中日友好醫院逝世,享年94歲。江平是中國法學界一面旗幟,德高望重,被譽為法學界良心,既是法學教育家、大學校長,參與推動中國法治進步,又是民法學界的泰斗,傑出知識分子。

江平生於1930年,1948年就讀於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江平作為首批公派蘇聯的留學生,出國攻讀法律。1956年江平因成績優異,提前一年畢業回國,進入當時的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民法教研室,承擔民商法的教學和科研工作。1957年江平被劃為「右派」,噩運接踵而至,先是新婚妻子不堪壓力與他離婚,後是他下放勞動,被火車壓斷一條腿,自此成為殘疾人,只能靠假肢行走。文革期間,北京政法學院解散,江平被派往北京市郊延慶一所中學教俄語。

直到文革結束,中國開始撥亂反正,啟動改革開放,江平才走出人生低谷,重新迎來人生的春天。1978年北京政法學院覆校,江平收到「徹底平反」的正式通知,被恢復原有教職。當時的中國百廢待興,亟待思想啟蒙,江平在大學率先開設羅馬法和西方民商法課程,其中許多內容都合乎市場經濟潮流,深受學生們歡迎。1983年北京政法學院與中央政法幹校合併,組建成立現在的中國政法大學,江平獲得重用,先是擔任副校長,後又升任校長,開創新風氣,讓許多人才脱穎而出。

2014年12月4日,中國西安市民在憲法日宣傳活動現場觀看依法治國宣傳展板。(新華社)

江平是一位勇敢、有強烈責任擔當的知識分子,具有獨立批判精神,積極參與推動中國法治進步。他除了在大學著書立說,培養法學人才之外,還參與中國多部法律的起草和制定。從民法通則到行政訴訟法、公司法、合同法、信託法、物權法,都能在不同程度上看到江平的努力。江平曾擔任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律委員會副主任,並在1988年至1992年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江平不僅見證了中國的法制進程,而且一直努力推動中國法治進步,為「法治天下」的夢想而努力。

1990年,江平被免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一職,但他仍然積極為法治發聲,經常站在弱勢一方。2001年中國政法大學授予江平「終身教授」稱號,稱讚他在法學教育和立法活動中的貢獻。江平曾說:「我現在所能夠為社會做的還是吶喊,我現在的社會使命是吶喊。在我力所能及的時間內、範圍內、影響力的度上,我儘量為中國現代應該有的法律觀念和法律做一些吶喊。吶喊總是能起到一些作用。」

江平身上的知識分子擔當、開放意識、獨立批判精神,讓他被世人譽為中國法學界良心。2010年江平在《沉浮與枯榮:八十自述》中寫道:「我看到了中國知識分子的兩個品質:一個是獨立的精神,不屈服於任何政治壓力,敢於獨立思考;一個是批判的精神,以自己的學術良心,敢於批判現實。在人生已屆80歲時,我唯一的希望是能切切實實地繼受這兩個品質,高舉獨立的旗幟,高舉批判的旗幟。」

在江平及其所代表的一大批法律人、知識人的推動下,經過改革開放以來的持續努力,法治已經成為中國社會發展的共識,全面依法治國上升為治國戰略。不過,知難行亦難,全面依法治國從戰略、理念、法律條文到全面有效落實有一個過程。讓權力在法治軌道運行,讓法治來確保一個公平、穩定的預期,讓公民正當權利得到有效保障,仍是當下中國要繼續努力的工作。中國政法大學校園有一個江平題寫的「法治天下」石碑,讓「法治天下」矗立在天下人心目中是對江平最好的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