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學者楊開煌:惠台難以促統 融合發展需要長期磨合︱專家有話說
【編按】9月1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出台「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強調從「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努力在福建全域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本文作者楊開煌,係台灣銘傳大學永續發展中心主任、兩岸研究中心主任,他審視了習近平宣示兩岸「融合發展」以來各省市的做法,反思過去短期、過度的惠台政策反而可能阻礙融合發展,應從立體的視角,將兩岸關係從「利益共同體」、「發展共同體」推進到「命運共同體」。
以惠、通、情促融之說
習近平於2021年3月22日至25日到福建考察時,表示要「在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上邁出更大步伐」,「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此後以「惠、通、情」促「融」的說法在大陸各地的對台工作,對台工作報告以及學者的論述、文章都以此為方向,提出論點、作為與建議。
平視:以惠、通、情促融
從個人所閲讀的相關文本,幾乎都是從「平面」的角度來解析如何對台施惠。所謂「平面」是指將「通」、「惠」、「情」 視為實現兩岸的「融合發展」的一種方法,同時推出惠台政策、便利往來和文化交流三者。福建省在習2019年做了指示之後,就彙集全省和各地方的對台政策措施綜合整理後,於2021年初向社會公布首批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優惠政策措施225條,從媒體報道其內容來看,首先在上述福建省惠台清單中,體現在經濟、社會、文教、便利化等四個領域。其中經濟領域項目共有133項,重點體現在權益保障、行業准入、醫療衛生、農業合作、文創旅遊、用地需求、金融服務、財稅服務、通關服務等方面。另外還包含三項同等待遇中的特殊政策,台灣農民創業園內台農台企享受財政貸款貼息支持;台資高端醫療器械在閩註冊、生產許可採取「一事一議、個案處理」辦法;大陸首創「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證書」,提供授信擔保支援。
在社會領域共有66項,重點在衣食住行、就業創業、醫保社保、人才待遇、司法服務、參政議政、基層治理等方面;在文教領域有17項,重點涵蓋了子女就讀、招錄招考、獎助學金、課題申報、體育活動、文教交流等方面;便利化領域有九項,涉及金融便利、出行便利、就醫便利、辦證便利、醫保核銷便利等。
再看廣州市於今(2023)年提出經過優化後形成的惠台措施,內容也多雷同。「惠台暖企」,而且力度更大、範圍更廣。分別體現在注重落實推進同等待遇,分享大灣區建設紅利,提供更好台青創新創業環境以及,聚焦港澳、聯動更順,突出優化服務保障,讓在穗台胞台企獲得感更多、歸屬感更強。
至於上海市,早在2018年6月1日就提出《關於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上海發展機遇,逐步為台灣同胞在上海投資、就業、創業、就學、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加快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上海市雖沒有推出新措施,但原本的措施已經包括了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二是解決台胞台企關心的問題;三是促進台資企業參與加快推進上海品牌建設;四是創新服務手段;五是狠抓責任落實。
從以上三個沿海台商聚集地的政府推出的惠台政策,除了上海提出「參與上海品牌建設」外,其餘的政策都和大陸長期的惠台政策的基本精神完全雷同。但從政策邏輯來看,過度的、長期的惠台政策,可能與融合發展的政策要求結果相反。
第一「融合發展」之所以提出,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匡補台灣當局片面強調「和平」,忽略「統一」;所以「融合發展」是進一步確立兩岸交流發展的具體目標,要台灣與大陸一起發展,關鍵是尚未去過大陸的台灣人;因此,過度的「惠台」政策極易被反共、反中的台灣政府描述為「統戰」伎倆或窮台陰謀,藉以嚇阻台灣人登陸,縱使登陸了也只沾「惠台」的好處,拒絕「融合」的可能。
第二「融合」的本質要求是「合為一體」,如所述那麼長期的、過度的惠台政策,有無可能讓已在陸的台胞走上「融合發展」之路呢?這可能要從人性上推測,顯然過度的惠台政策反而阻止在陸台商、台胞「融合」的可能,因為他們能擔心一旦「融合」,則「優惠」盡失,是以永遠的「台胞」身分反而有利自己在大陸發展,所以針對大陸台胞,「融合」的關鍵不完全在有形的施惠,必須探求其他要素。
第三「融合」的本質要求是「消除差別」,然而長期的、過度的惠台政策,可能進一步強化彼此的差別,結果一方面可能出現原居民的心理不平衡;另一方面「優惠辦法」、「服務保障」愈多就愈和「同等待遇」出現政策邏輯矛盾。
「融合發展」與惠台政策出現理論上的內在矛盾,主因之一應在對台政策思考的慣性使然,大家習慣以平視方法思考如何以「惠、通、情」的方法促進「融合」。結果就很容易以「施惠」、「通利」、「用情」加碼「惠台」,完成「供給面」的責任,這樣的政策應該說政治正確,自然無法強求效果,然而政策產出的評量,重點並不只在政治正確一項指標,政策的效果反而應該是更具體的評量指標。如今年中華台灣同胞聯誼會鑑於新冠疫情趨緩,恢復舉辦兩岸大學生夏令營活動,其實相關台商協會也辦理類似活動,台商甚至可以給付若干費用,因此,台青有興趣者不少,但不少父母以兩岸關係緊張為由,希望老師不錄取其子弟,令人匪夷所思。這說明了簡單的「施惠」,尤其對於身在台灣的無從得惠者,難消成見,難糾偏見。
以目前到可預見的未來,如果兩岸關係沒有出現重大改變,絕大多數台灣人對大陸的此種成見與偏見是不可能因為大陸的施惠而有任何變化,因此,以「惠、通、情」促進「融合」的思考,應作出新的嘗試,特別對現階段無法得「惠」的台灣人,應有不同的融合的思考。
立體視角:以惠、通、情促融
首先是「惠」,毫無疑問促進兩岸交流,吸引台商登陸投資,提供「優惠」,無疑是完全必要的,但「優惠」不能鎖定身分,而是鎖定一定時間,否則企業就不具競爭力,由此觀之,「惠」是兩岸「融合發展」的第一階段。
其次是「通」,從發展的角度思考,在「惠」的階段是一方幫助一方發展,一方提供機會,一方協助發展,雙方有利,也各得其利;到「通」的階段,應該是進入一起發展的階段,大陸經過前30年發展重工業,再到持續40餘年的改革開放時代,不懈地奮鬥,以至如今大陸的國家綜合實力已躍居世界前列。所以如果之前需要「惠台」是促使台灣協助大陸經濟的政策,那麼在進入的「通」的階段,如今就應該是大陸引導台灣,一起走向世界,共同謀求更大的發展。大陸施「惠」屬第一階段「融合」努力的範疇,到第二階段的「通」,應該是就現有大陸的台商企業加以整合,有條件的,可以輔導的,只要政治上沒有疑慮,就應該擬訂新政策,新措施,一起通往全球,「融合」成利害與共的「發展共同體」。
其三是「情」,兩岸之間的「情」是同胞之情。兩岸同胞之間的無「情」,根本原因不是文化問題,而是以往長年的政治鬥爭,加上台灣人在西方輿論洗腦下,對制度差異的曲解造成。是以雙方的文化交流的重點不能只在文化「表演式」的交流,而應該闡述中華文化的包容性與相對性,包容性可以衍生出尊重,相對性可以破解極端的對錯,從而重建政治信任和制度諒解。在此目的下,文化交流的重點在大學交流和自媒體的交流。
大學交流的重點在以合作促融合,又鑑於台獨政權瘋狂地阻撓兩岸大學的合作,因此選擇台灣的私立大學為主要對象;選擇中、美間可以合作的領域為課題,如氣候變遷、可持續發展等,才能壓制、震懾媚日舔美的台獨政權,不敢惡意阻擾,創造兩岸大學合作的可能。
自媒體的交流在於可產生「多元性」和「民間性」的訊息交流效果,以往兩岸的敵對、仇視,以至蔑視鄙視對方,很大的原因在於只有「大眾媒體」是全民訊息的唯一渠道,此一渠道無可避免地帶有「菁英性」與「資本性」;而今拜訊息科技革命之賜,在自媒體蓬勃發展的時代裏,從此人們的訊息來源是多元化,固然其中有真偽難辨的困擾,然而,一個訊息的多元化視角打破單元的洗腦,促發受播者對「事、物」多元性思考;同時自媒體也不必屈從菁英的視野,於是更多民間性、群眾性視野的訊息,必將更全面的展現多元的社會與世界,擴大人們對全世界的關懷,而自媒體網路傳播特性完全可突破西方和台獨「反中」話語權的片面化、妖魔化和意識形態化的謊言。
透過相對理性的兩岸大學的綜合性合作,以及兩岸自媒體的交流,以便逐步朝着建立兩岸「命運共同體」的新方向融合發展。
總之,我們以為從「惠、通、情」促進兩岸的融合發展,不宜只從平面的視角思考作為和策略,而必須也從立體的視角,琢磨新的可能,思考如何逐步推動融合發展,以使兩岸關係從「利益共同體」而「發展共同體」進而提升為「命運共同體」。
開放式的融合
兩岸的融合發展應不同於兩岸的和平發展。「和平發展」要求相對簡單、明確,只要兩岸之間不會兵戎相見,就是和平,至於「發展」在台灣則由於政治權力更迭,出現了各自發展,甚至是敵對式發展的現象。因此,習近平提出「融合發展」的方針。「融合發展」不應該只是一方帶着另一方發展,或一方被另一方吸納容為一體的發展模式,而是經由兩岸的融合發展,得出新的發展。
其實「融合發展」是指在不同領域或不同元素之間實現有機結合,以創新的方法促進整體的發展。這種融合可以發生在各個層面,包括技術、產業、學術、文化等領域。
在技術領域,融合發展體現為不同技術領域之間的結合和交叉應用。如透過5G行動通訊技術、感知技術、雲計算、大數據、生成學習等技術。
在產業領域,融合發展體現為不同產業之間的合作和整合。如新興科技企業與傳統行業的合作,如材料科技與紡織業的合作,如石墨烯的應用促進了新材料的發展,又如光學和農業合作,促成以光為農地除蟲、除草,以便不用化肥,保護土地的新農業的發展。這種融合可以實現資源共享、技術優勢互補,並推動整個產業鏈的創新和升級。
在學術領域,融合發展體現為不同學科領域之間的跨界研究和合作。如生物醫學工程結合醫學、工程學和生物學的知識,推動了醫療設備和治療方法的創新。
在文化領域的「融合發展」恰恰不是追求同質文化之間,相互取暖,反而應該「求異存同」,透過差異尋找創新的可能,總之,不同文化元素之間的交流、碰撞,反而是融合的契機,如歐洲的宗教革命,啟蒙遇動,其中十分重要的外在因素,就是中國儒家思想的西傳。當代的全球化帶來了不同文化之間融合的機遇,也促進了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所以「融合」可以激發創造力、豐富多元文化,並推動文化產業的繁榮。
所以真正的「融合發展」,其實就是一種邁向「守正創新」的實踐行動,而在變局的世紀裏,創新才能發展,能發展才是生存之道,「融合發展」是「互利互惠」的政策措施,不是片面施惠的短期行為。因為需要人才參與、資金投入與時間投入,顯然,不同典範的人才間的理想對話不容易,需要適當的人、場合、時間,理性對話,耐心磨合,碰撞出新的火花,然後是試驗、探索等等,都需要相對政策資金的投入,鍥而不捨地從理論到實踐的摸索,時間的積累,才有可能獲得未來。
結語
本文以為應將促進兩岸的融合發展的「惠、通、情」政策,從兩岸關係「利益共同體」、「發展共同體」及「命運共同體」三個層次理解,耐心地推動,現階段的兩岸關係必須引導菁英分子和民間大眾一起發力,先讓大陸因為推動「融合發展」的政策,大陸地方和台商發展雙雙得利,大陸地方和台商雙雙得以創新發展。從而透過自媒體的新渠道,引導台灣人民解放自己被西方帝國主義禁錮的心態,重新認識世界,重新理解社會主義新中國,反之,大陸也更知道台灣人民要求自主的心態。總之「融合發展」是長期互動,長期磨合的「心靈契合」的過程,在此政策要求下,和平統一與武力反獨,武力拒外是必須辯證地相互結合,才有實現的可能。
本文原載台灣《海峽評論》393期(2023年9月號),經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