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反貪經驗啟示:中國怎樣才能根除腐敗

撰文:應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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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是人類社會的毒瘤,曾長期困擾着幾乎每一個國家和地區。古往今來,許多政權因嚴重的腐敗問題而陷入存亡危機。能否有效遏制腐敗,直接關乎一個國家或地區能否長治久安。中共元老陳雲早在中國改革開放之初便說過:「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自2012年成為中共總書記以來,習近平把反腐作為新一屆領導層的重點工作。他曾說,「如果任憑腐敗問題愈演愈烈,最終必然亡黨亡國」,「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敗分子,就要得罪十三億人民」,「反腐敗鬥爭關係民心這個最大的政治,是一場輸不起也決不能輸的重大政治鬥爭」。

過去十年,中共所發起的大規模反腐行動,查處了一大批腐敗官員,在一定程度上重塑了官場風氣。根據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的全球年度廉潔指數排名,中國從2012年的排名第80上升到2022年的排名第65。這一方面說明過去十年中國的腐敗情況有所緩解,另一方面說明中國反腐之路依然任重道遠。

對於當下中國內地來說,怎樣才能在過去十年已有反腐成績的基礎上,更加長久有效地減少腐敗?新加坡的經驗具有參考意義。在透明國際的全球廉潔指數排名中,新加坡多年以來都位居前列,比如2022年排名全球第五,在亞洲位居第一。然而在20世紀50年代,新加坡的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當時人民行動黨以「掃除貪污」作為競選口號。後來經過李光耀政府的綜合施策和持續努力,新加坡漸漸成為聞名於世的廉潔國家。多年前,李光耀曾在記者採訪時說過,人民行動黨最大的成就是掌握政權四十年,並保持其活力和誠實,而不是成為衰落和貪污的政黨。

那麼,新加坡是怎樣在一黨長期執政的情況下保持廉潔?研究新加坡政治的深圳大學教授呂元禮在《新加坡為什麼能》一書中給出的回答是:「以德倡廉,使人不想貪;以薪養廉,使人不必貪;以規固廉,使人不能貪;以法保廉,使人不敢貪。」

根據呂元禮教授在書中的論述,在以德倡廉方面,自李光耀時期以來,新加坡政府便注重儒家道德教育,主張公職人員應該忠於國家、恥於貪腐,保持君子作風;在以薪養廉方面,新加坡政府認為應該誠實看待人性,正視政治所包含的養家餬口的職業面向和市場經濟時代「才有所值」的特點,給予公職人員較為豐厚的薪金,讓他們能在不必貪腐的情況下過上較為體面的生活;在以規固廉方面,新加坡政府既針對公職人員和公務行為制定實施嚴密的規定,減少腐敗機會,堵塞漏洞,又建立權力制衡制度;在以法保廉方面,新加坡政府通過強有力的反貪機構和嚴明、嚴厲的法律雙管齊下,反貪機構風聞出擊,執法嚴厲,讓公職人員不敢貪污。

李光耀深刻改變了新加坡的國運,其中包括建立一套綜合反貪體系,讓新加坡得以成為廉潔高效的國家。(視覺中國)

上述關於新加坡反貪的四個方面舉措,只有相互補充和作用時,才能達到較好的效果。否則,僅僅靠某個方面的舉措,效果終究是有限的。在以德倡廉方面,中國自古以來都非常重視道德教育,並催生出清官文化,湧現不少令人欽佩、動容的清官,比如明朝的海瑞。但放在整個歷史長河來看,清官終究只是少數,在極度清廉的海瑞身後,是腐敗透頂的大明官場。人性中是有向善的一面,但許多時候並不牢固,容易受複雜環境的影響,僅從道德層面倡導為官清廉從來都是難以持續。

在以薪養廉方面,新加坡、香港都是比較成功的典型,符合人性和社會發展的現實。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權利,都有各種各樣的慾望和訴求,官員亦不例外,寄希望於官員都像海瑞那樣生活,既不可能,又不應該。尤其是在市場經濟高度發達,人才價值日益凸顯的當下社會,若不能讓官員收入與他們的正當開支、他們的付出和能力相匹配,既不利於吸引人才,又容易加劇官員們的貪腐衝動。但以薪養廉的作用同樣是有限的,因為人心不足蛇吞象,人的慾望是無止境的。以清朝時的中國為例,縱使雍正皇帝創立養廉銀製度,額外補貼官員的養廉銀通常遠高於官員的正常薪俸,但仍然不能有效減少貪腐,貪得無厭的風氣依舊蔓延官場。

中共反腐進入深水區。2021年1月19日,反腐題材專題片《正風反腐就在身邊》的預告片對外公布。(《正風反腐就在身邊》預告截圖)

在以規固廉和以法保廉方面,嚴密的規定、權力的制衡和監督、強有力反貪機構、嚴明嚴厲的反貪法規,都是比較重要。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一生痛恨貪腐,治貪極為嚴厲,不僅設立自朝廷到地方的監察機構,而且對反貪的規定詳細、嚴厲,包括制定針對貪官的酷刑剝皮揎草。可縱使如此,朱元璋的反腐只能起一時之效,並未從根本上有力消除腐敗。歸根究底,一是因為他的反腐過於依賴自上而下的官僚體系,缺乏行之有效的自下而上的監督和制衡機制,二是因為他的反腐嚴重忽略人性,明朝的官員握有特權但薪俸比較低,其結果必然是官員斂財手段層出不窮。

對於當下中國內地來說,以德倡廉已經是多年以來都在重點開展的工作,下一步應該是延續和改進。以薪養廉雖不及新加坡,但中國畢竟只是發展中國家,且相對而言,內地公務員還是比較有保障的體面工作,未來的關鍵在於改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一方面裁撤冗員、提升效率,另一方面制定一套更加合理與透明的公務員薪俸體系,與人性和社會現實相匹配。中國內地的以規固廉和以法保廉,相比於古代已有明顯改進,但仍有不足,比如社會監督和民主問責的力度有限。

不論是鄧小平說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還是習近平說的「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都指向了一個對當下中國內地反腐極為重要的努力方向:建立一套有效規範、約束權力的監督和制衡體系。在反腐行動開展已經超過十年的背景下,今天中國內地不妨在正視現實國情的同時,總結包括新加坡反腐在內的一切人類社會有益經驗,讓官員們不想貪、不必貪、不能貪、不敢貪,讓中國成為一個廉潔高效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