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通報「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結果 還缺政壇倒查30年

撰文: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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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萬眾矚目的「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終於等來了江蘇官方給出的調查處理情況通報。

需要承認,這份省級官方通報對於輿論熱議的各項疑問展示了調查過程,判斷依據並一一給出了結論。比如「董某民、楊某俠結婚證照片上的女子與楊某俠不是同一人」、「楊某俠可能是四川籍失蹤女子李瑩」、小花梅如何從東海縣到豐縣、「小花梅第一個孩子董某港生於1997年」等等,並對「小花梅」從東海縣到豐縣過程中,涉嫌人口拐賣的數人進行控制並調查追着,對涉事豐縣縣委書記到村官共17人給出了官方處理結果,一定程度上可以平息輿論的憤怒。

但是上述這些官方處理措施並不足夠。「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背後,仍然需要給公眾答案的是:為何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徐州為何可以出現人口販賣鏈條、甚至形成一個輻射周邊的人口販賣集散地?稍微到過徐州附近進行實地考察,以及豐縣統計部門給出的人口民族數據都會證實,首次出版於1989年5月的報告文學《古老的罪惡》並非空穴來風,其記錄的數年間被拐賣至徐州的數萬名婦女,當地40多名出租汽車司機團伙拐賣甚至當街劫持婦女的惡性事件,為何能持續存在並在一定時間內形成現象?

「豐縣生育八孩女子」當事人接受醫療會診和治療。(央視視頻截圖)

這些即便已經成為過往的醜陋與罪惡形成的惡果,因為沒有被徹底剷除而衍變成為了今天的醜陋與罪惡,對於身在其中的受害人以及施害人的影響仍然存在且還將持續存在。

那麼,當年伸出罪惡之手的人都是誰,如今在哪裏?是否受到了應有的懲罰?當年對醜惡現象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甚至成為罪惡助手乃至保護傘的基層官員、乃至縣市級別的政壇官員們,今天又在何處?他們難道不應該為當年的「為官不為」甚至犯罪,在其有生之年得到應有的懲罰嗎?

早在九年前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上,中共高層就提出將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設定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近兩年,中共政法系統以及內蒙古政壇都曾發起過「倒查20年」甚至「倒查30年」的先例。江蘇官方對「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給出全面的調查結果並追責涉事官員只是完成了第一步。

只有徹底倒查30年,將曾經發生在徐州這片號稱「兵家必爭之地」古老土地上的罪惡徹底掀開曝光於相關之下,將大部分已經退休甚至離世、或許還有步步高昇的涉及當年舊事的官員們一一曝光並追責,才能給憤怒的輿情和民眾一個交代,才能有自信直面西方媒體的嘲諷和制度否定,也才符合中共自己設定的目標——「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