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八孩母案|省調查組答新華社13問 重申「八孩母不是李瑩」
徐州豐縣八孩母親楊某俠(官方稱其本名為「小花梅」)被丈夫用鐵鏈鎖脖栓在木屋一事,江蘇省調查組2月23日公布調查結果,重申八孩母親的身分是來自雲南的小花梅,被拐賣到江蘇。通報並提到批捕八孩母丈夫董某民,及處分當地多名官員。
官媒新華社報道稱,調查組負責人就13個問題給出回答,當中重申此前通報中提及的「八孩母不是四川籍失蹤女子李瑩」。
針對「楊某俠可能是四川籍失蹤女子李瑩」的問題,調查組重申,徐州當地上次通報中,楊某俠真實身份為雲南省福貢縣亞谷村的小花梅的說法,指公安機關開展專門調查。三次結果都證明八孩母親楊某俠並非李瑩。
調查組指,一是經江蘇公安機關會同四川公安機關將李瑩母親與楊某俠進行DNA檢驗比對,結果排除生物學親子關係。二是經南京醫科大學司法鑒定所對李瑩母親與楊某俠進行DNA檢驗比對,結果仍排除生物學親子關係。三是經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鑒定,再次排除李瑩母親和楊某俠存在生物學親子關係。據此認定楊某俠與李瑩不是同一人。
調查組續指,此後他們也將楊某俠與其他親戚DNA檢驗結果比對也一致,綜合DNA檢驗比對、查閱雲南戶籍底冊和調查走訪,認定楊某俠就是雲南省福貢縣亞谷村的小花梅。
對於「為何八孩母親楊某俠的多張照片看上去不像同一個人?」這一問題,調查組負責人則提到,楊某俠近照從抖音影片中截取,經修圖後流傳到網上,與實際容貌有差異,且受年齡增長造成的皮膚老化、毛髮退化、脂肪組織液化及缺牙等因素影響,楊某俠容貌也發生變化。2月22日,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運用人像特徵比對,認定楊某俠與董某民結婚證照片、在雲南第一次結婚照片、網傳影片截圖、身份證照片等相似度較高,認定為同人。
針對八孩母親楊某俠的年齡問題,調查組則稱,公安機關調查中發現,小花梅存在4個出生日期。出生年份有1974年、1969年、1977年三種資料。她的真實出生日期是1977年,今年45歲。
對於八個孩子是否都為楊某俠(小花梅)所生,長子和次子年齡為何相差12歲?調查組負責人則稱,1999年小花梅生育第一個孩子後,採取了節育措施,至2010年董、楊二人未生育,後節育措施失效,2011年至2020年又生育7個孩子。
調查組指,基層計生工作人員在跟蹤管理、服務指導、資訊採集等方面未能認真履行職責,負有失管失察責任,經DNA比對,8個孩子都是小花梅和董某民所生,其中長子董某港為1999年出生,是楊某俠長子,他也回應稱母親以前精神穩定的時候,會送他去上學。
對於小花梅是否被拐賣,調查組指,1998年初,小花梅被桑某妞(女,1974年7月出生,雲南省福貢縣人)從亞谷村帶至江蘇省東海縣。桑某妞與其丈夫時某忠(江蘇省東海縣人)合謀,桑某妞以給小花梅看病為由,將小花梅從雲南省福貢縣帶至江蘇省東海縣家中,後以5000元錢(人民幣)將小花梅賣給東海縣徐某東。
調查組指,2月22日,豐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對犯罪嫌疑人桑某妞、時某忠,以涉嫌拐賣婦女罪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機關以涉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已對犯罪嫌疑人徐某東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而小花梅又是如何與董某民結婚的?調查組負責人指,逃走後的小花梅被譚某慶、李某玲夫婦收留在夏邑縣駱集鄉經營的飯店內,一個月後賣給在飯店附近工地務工的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將小花梅帶回江蘇省豐縣後,經劉某柱介紹轉賣給董某更,董某更就是董某民的父親。而董某民則因涉嫌虐待罪已遭批捕。
調查組指,已對犯罪嫌疑人劉某柱、霍某渠、霍某得、譚某慶、李某玲,公安機關已立案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繼續開展偵查取證工作。
此前有許多網民引述歷史資料,指徐州婦女拐買現象「長期存在」。而未來針對女性和精神疾病患者權益保護,徐州將會採取哪些措施?調查組則回應,徐州市將按照江蘇省統一部署,開展侵害婦女兒童等群體權益問題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明確精神疾病、智力障礙、被限制人身自由等10類排查重點,在全市範圍內進行「梳網清格」,對發現的侵害婦女兒童線索,堅決依法查處,切實維護婦女兒童等群體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