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珠海血案:新一輪源頭防控會帶來普遍安全感嗎?
發生在廣東珠海香洲區體育中心的重大惡性案件,不僅觸動了中國民眾的安全神經,也在國際輿論場引發持續廣泛關注。根據官方12日晚間的通報,該駕車衝撞惡性事件已經造成35人死亡、43人重傷,嫌疑人是一位62歲的離異男子樊某,警方初步查明案件系樊某對離婚後財產分割結果不滿引發。
在習近平和李強先後做出批示後,廣東省、珠海市、公安部等紛紛動員起來。針對本案,自然是要迅速查明案情,依法嚴懲兇手,做好傷員救治、善後處置等工作。本案之外,如何做到習近平所要求的「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風險源頭防控,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嚴防發生極端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又如何做到李強所要求的「防控結合」,卻是一場持久戰,也切實考驗着從中央到地方的治理能力。
13日公安部黨委(擴大)會議給出的應對方案包括三個方面:
其一,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堅持預防在前、調解優先、運用法治、就地解決,深入細緻做好婚姻家庭、鄰里糾紛、涉法涉訴等各類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精準有效為群眾排憂解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問題化解在基層、處置在源頭,動態消除隱患,嚴防發生極端案件。
其二,依託「情指行」一體化運行機制,進一步嚴密社會面整體防控,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部位巡控,有效提高見警率、管事率和震懾力、控制力。
其三,總結推廣浙江「紅楓義警」、北京「朝陽群眾」等好經驗好做法,探索新形勢下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新思路新舉措,完善組織發動群眾工作機制措施,發展壯大群防群治力量,鑄就公安工作的「銅牆鐵壁」。
既然是依託於原有的經驗和運行機制,那說明今次的方案並不新鮮,過去也一直在用,但為何導向的結果卻是更頻繁的極端個案以及民眾層面更大範圍的不安全感?新一輪源頭防控舉措會帶來普遍安全感嗎?
公安部方案已經在實踐層面展開,比如以社區為單位進行詳細摸排。坊間訊息顯示,今次摸排對象主要是「八失人員」和「三低三少」群體:所謂「八失人員」指投資失敗、工作失業、生活失意、情感失意、關係失和、心態失衡、精神失常、年少失管;所謂「三低三少」指經濟收入低、權利地位低、社會聲望低、人際交往少、流動機會少、疏導渠道少。
摸排之外,重點還在於如何從整體上紓解社會戾氣。華東理工大學馬子琪、趙雲亭兩位學者曾集中研究了發生在2015年至2019年期間的20起報復社會案例,最終得出結論:個體的情緒和行為是由社會情境塑造的,即使是那些看起來非常暴力的人群,也只是在特定的時空中才是暴力的。也就是說社會結構、社會轉型、社會緊張、個體的特質等背景條件雖然可以解釋人類社會行為根本性動機,但是距離解釋突發暴力情境的核心動機還很遠,個體極端的暴力情境是由緊張與憤怒的情緒塑造而成的,報復社會的本質是情緒場域的產物。
換言之,個體報復社會事件的發生並非偶然,個體從遭遇排斥到引起情感畸變,怨氣積蓄再到最終的報復抗爭,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因此對於此類事件的預警與防控必須摒棄「突發」「偶然」的陳舊觀念,樹立過程控制的理念。比如通過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消除容易引起此類事件的結構性風險,完善弱勢群體的利益與需求表達渠道,以及建立完善邊緣群體的社會宣泄與緩衝機制,着力化解現代性帶來的社會困局與個體焦慮,在維持剛性社會結構的穩定與彈性社會心態的舒展上,尋求柔性治理層面上的平衡與和諧。
珠海惡性事件發生後,也有學者出面發聲,將反思的面向聚焦到如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如何舒展充滿戾氣的社會情緒上。比如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韓旭在《公正的司法是社會的「減壓閥」》一文中指出,此次「珠海事件」,絕非簡單的個人犯罪,而是社會矛盾衝擊個體心理的惡果。犯罪嫌疑人樊某因離婚財產分割問題,將憤怒發泄於無辜市民,這背後反映出的社會矛盾不容小覷。現代社會高速發展,社會結構與利益關係調整變化,滋生各種矛盾。經濟糾紛、情感破裂等問題若處理不當,便可能成為惡性案件的導火索。司法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屏障,在矛盾化解中具有終局性和權威性。一旦這道「屏障」失守,各種暴力極端事件便難以避免。
韓旭進而結合此前發生在河南漯河的法官被殺案件分析道,從殺法官這一特定的個體,轉向殺群眾這一無辜的群體,衝突在升級,暴行在升級,我們的生命愈加處於不安全之中。司法公正不僅是案件當事人的期待,也是我們每一個「置身事外」的人的期盼。不要以為,司法不公的後果只有當事人乃至法官、檢察官承擔,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受害者。《世界人權宣言》確認了免於恐懼的自由。當得知「珠海事件」的每一個人能免於恐懼嗎?不要以為這一事件僅是樊某和死傷者本人和家人的事件,它事關我們每一個人的安危。誰能保證不會發生第二個、第三個「珠海事件」呢?
與韓旭呼籲社會公平正義不同,華東師範大學特聘教授、歷史系博士生導師許紀霖則將焦點集中在如何紓解社會戾氣上。許紀霖說,這幾年整個中國社會都繃得太緊了,無論是學生、中年人,還是即將退休或已退休的老年人,都彷彿置身於一張無形的壓力網中,承受着各種各樣的壓力。更為嚴重的是,社會關係網絡也異常緊張。在這種情況下,當人陷入絕望當中,有可能會使得一些性格極端的人走上絕路。因此,要解決這個問題,整個社會需要通過政策和環境改善來緩解這種緊繃的神經。
許紀霖還說,如今很多人都活得非常累、非常不容易,困在系統之中,心中的戾氣都比較重。社會要提供適當的安全閥,讓這些戾氣有合法的發泄空間,總是不讓發泄,就有可能蜕變為惡性爆發。有序的、無傷大雅的多元雜亂,有時候,正是一種最好的現代城市秩序。此外,他還提到社群氛圍的缺乏以及生命教育的缺位。
除韓旭和許紀霖,過去幾天還有不少人發聲追問,但多數文章均在發出不久後被刪除。站在官方立場,自然是擔心此事造成「示範效應」,但這樣的管控,無疑進一步加劇了許紀霖所說的壓力和緊張感。隨着公安部對於社會面整體防控的加強,更大的壓力和緊張感還會陸續到來。這也暴露出中國社會治理的一個循環:投入警力保穩定——社會面充滿壓力和緊張——惡性事件頻繁發生——繼續投入警力保穩定。
敢言的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勞東燕在聽聞北京地鐵計劃推出應用人臉識別技術曾發出質問:對安保的無節制投入究竟是要防誰?「這個社會,若是還沒有陷入被迫害妄想症的狀態,就該在安保問題上適可而止。歇斯底里地追求安全,帶給社會的,根本不是安全,而是全面的壓制,還有恐慌。」
我們當然不懷疑中共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初心和努力,以及治理一個14億人口大國的難度,隨着人口大流動、社會結構變化,亦對社會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並不取決於有多少大國重器,有多少堅船利炮,而取決於能否讓生活在其中的人感受到公平正義,感受到和諧安定。珠海惡性案件給全社會敲響了警鐘,希望從官方到地方,不要浪費這一付出巨大代價的教訓,從源頭上防控,並不等於簡單的摸排和加強維穩警力,還必然包括結構性的治理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