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重大惡性案件敲響的警鐘

撰文: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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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晚在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體育中心發生的駕車衝撞行人案件,截至12日晚已造成35人死亡、43人重傷(暫無生命危險)。廣東省和珠海市已經調派數百名救援人員開展緊急救治。嫌疑人是一位62歲的離異男子樊某,他在駕車逃跑時被警方控制,但因他在車上持刀自殘致頸部等部位嚴重受傷後昏迷,目前仍在救治之中。珠海市警方初步查明,案件系樊某對其離婚後財產分割結果不滿而引發。

該案件因造成的傷亡人數眾多,為多年以來所罕見,令人十分震驚。國家主席習近平表示:「要全力救治傷員,精心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安撫善後工作。要依法嚴懲兇手。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風險源頭防控,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嚴防發生極端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這起重大惡性案件讓人想起2019年台灣熱播的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裏面講述犯罪分子李曉明在製造一起重大無差別殺人案件後給他的家人和被害人家屬造成難以彌合的傷痕,並引發觀眾去反思惡性案件為何發生、怎麼預防。珠海發生的駕車衝撞行人案件造成35人死亡、43人重傷,惡劣程度相比於電視劇中的無差別殺人案件是有過之無不及,勢必會給受害人及其家屬留下十分痛苦的傷痕。

11日深夜,有不少珠海市民通宵排隊捐血。(影片截圖)

今年以來,內地已經發生多起惡性案件。比如,6月蘇州、9月深圳發生的與日本人有關的襲擊事件。這兩起惡性案件的嫌疑人,前一個是52歲的無業人員,後一個是44歲的無固定職業人員。再如,9月30日在上海,一名37歲男子「因個人經濟糾紛,來滬泄憤」,造成18名人員受傷,其中3名傷者搶救無效死亡。

7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數據顯示,「刑事一審案件呈現增長態勢,受理刑事一審案件59.1萬件,按年增長6.16%」,「侵犯財產罪和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案件按年分別增長23.48%和9.8%」,增速令人有所擔心。10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前9個月的司法數據顯示,「受理刑事一審案件91萬件,按年增長0.90%」,增速放緩,但並未公布侵犯財產罪和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案件的增長情況。

每起惡性案件的發生,既會給受害人及其家屬造成難以癒合的傷痛,又會引發公眾的人身安全憂慮,進而可能造成負面的社會情緒。為了給受害人及其家屬一個交代,為了讓公眾安心,社會應當在惡性案件不幸發生後及時查明真相,既讓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應有懲處,又要思索惡性案件的發生原因,鼓勵各方尋找解決之道,舉一反三,儘可能減少類似悲劇重演的概率。當然,極端個案可能永遠都不會消失,但通過集思廣益尋找對策和持續改進治理是有希望最大程度減少惡性案件。

通常而言,大多數人的內心深處,既有幽暗的面向,又有光明的面向,哪個面向佔據上風,往往取決於每個具體的人的現實遭遇及其對現實遭遇的認知。儘管每個人的認知偏好不同,但如果一個社會的教育工作行之有效,如果社會運行公平並能對弱勢群體及時給予必要的關心,那麼應該是有很大希望讓人們內心深處的光明面向不被幽暗面向壓倒、吞噬。

具體到惡性案件中,儘管不同案件的情況未必相同,不能一概而論,但除了極少數窮兇極惡的人之外,還是應該對犯罪分子的作案動機及其有可能折射出的社會問題進行分析,及時採取有力措施,以防患於未然。以此邏輯來看,今年內地發生的多起惡性案件其實在敲響警鐘,是在提醒社會要查明和反思惡性案件的發生原因,要為推動一個長治久安的環境而持續努力。